Sunday, April 20, 2008

关于“反跳槽法”的反思

柯嘉逊在其文章中指出,目前提出和赞成立法反跳槽的政党(行动党、巫统和回教党)都是为了保护本身政党的议席,而且他们都曾遭遇到本身的议员跳槽。

他进一步指出,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能为与基本自由起冲突的模糊性道德立法。

Malaik Imtiaz Sarwar’s (24.3.08) 认为这样的反跳槽法律将违反基本自由,即结社自由,联邦宪法第10条( 1 )。

更为根本的是,宪法中并没有限制候选人参选,以政党或政治团体成员。候选人签署提名表格,作为个人而不是作为代表各自政党。这就是为什么我们能够作为独立候选人。

文中有提到更多的概念,全文请按此阅读。

你怎么认为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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