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May 27, 2009

巫统为什么突然间提起共产党?因为要转移视线咯!

陈平已经是一个一无所有的老头子了,巫统还想怎样?人家只不过是要死在他热爱的土地上,有错吗?无论陈平过去怎么样,巫统都应该放开过去,原谅陈平,看来巫统是完全不懂得原谅人(http://robertlkw.blogspot.com/2009/05/najib-umno-bangkitkan-isu-komunis.html)。

还有一个大家需要注意的是巫统似乎要把共产党课题种族化(尽管共产党有许多马来党员)。巫统这么做只不过是要在马来社群中(Utusan和Berita Harian多天刊登和玩弄共产党课题)塑造假想敌(虽然马共已经消失多年了),以便重新团结马来人在巫统底下。然后,巫统便可以标签反对党和非政府组织,并用内安法令捉人。

这些手段,只不过是要保住本身的权力和财富。我们要怎样做呢?

很简单,有两个方法最有效!
一,跨出华社圈子,与友族紧密一起,互相扶持和对抗国阵。
二,宗教团体如天主教会、基督教会、佛教会等,谴责巫统国阵炒作课题,促国阵原谅马共。国阵常把马共或共产主义塑造成无神论,由宗教去反驳和批判国阵这些歪论是最有效的。

这个时候,互相帮助、谅解和支援是最重要。不要中国阵的分化阴谋。

别为内安法令涂粉抹脂

二零零九年五月二十六日 下午二时二十六分

文:赖康辉

《1960 年国内安全法令》(简称《内安法令》)从1960年8月1日开始生效以来,便是用来对付政治异己的工具。它的中心思想不外是不须审讯证明某人有罪,就可以 长期扣留,也就是我们常说的“无审讯扣留”。美其名是“协助调查”,事实上是恶意地让政敌或异己或任何一位公民失去人身自由并和外界失去联系。

《内安法令》根本就是不符合民主原则,也侵犯了基本人权。《内安法令》底下,没有所谓的“法治精神”(除非某人被证明有罪,不然,他就被认定是无罪的)或“人道主义治国原则”。

《内 安法令》一路走来的历史更是恶名昭彰。国阵政府援引《内安法令》在1967年逮捕169人,在1968年逮捕278人,在1969年逮捕178人,在 1973年逮捕258人,在1974年学潮时期逮捕635人,在1987年茅草行动逮捕728人,在1998年烈火莫熄运动中逮捕216人以及在平时逮捕 一些政府单方面要扣留的人士(http://www.malaysiakini.com/news/59235)。被逮捕和扣留的人士包括反对党人士、华 教人士、社运人士、学运分子、环保人士、妇运分子、捍卫本身宗教的人士以及其他公众人士。许多被《内安法令》逮捕扣留的人士都是著名的良心分子。可见《内 安法令》是多么的邪恶以及援用《内安法令》的执政者是多么的可恶。

然而至今,尽管废除《内安法令》的声音到处可见,可是我们仍可见到一些政 党人士继续为《内安法令》涂粉抹脂,企图为《内安法令》开脱,甚至为它金蝉脱壳,用新瓶装旧酒。当首相纳吉释放数名《内安法令》扣留者,并表示要全面检讨 《内安法令》时,马华才跳出来补充说,马华全力支持首相决定。他们说:“首相纳吉的决定很果敢很开明,将会获得人民的支持与信任,为他的“一个马来西亚” 理念踏出改革的第一步。”这不禁让人摸不着头脑。释放一些扣留者就表示很果敢很开明了吗?问题是这些人本来就不应该无审讯被扣留,不应该平白失去自由和与 家人分离。政府不但必须马上释放他们,还必须道歉并给予他们赔偿,只有这样才称得上果敢。政府也必须马上废除《内安法令》,还人民言论与集会自由才称得上 开明!

如果只是停留在登上首相宝座才释放无审讯扣留者,那么这种释放只不过是在派糖果或者是转移人民不满的视线。马华中央党部发言人李伟杰 还毫不羞愧地促请全马人民必须紧记,《内安法令》这类预防性法律的原意是维护国内的安全与秩序,并打击恐怖分子与颠覆活动,而非平民百姓。试问什么东西叫 “恐怖分子”?生么东西叫“颠覆活动”?谁来诠释?(不是只有政府才有诠释权的)难道恐怖分子就不需要有审讯了吗?当年确确实实发动世界第二次世界大战的 日本首相东条英机都须有审讯,更何况国阵口口声称的恐怖分子?

大家可别忘记我国的《刑事法》是足够应付所有的刑事罪的,《内安法令》只不过 是别有目的。周美芬也建议政府在修改《内安法令》后,应把该法令正名为“反恐法令”,借此把该法令定位为打击恐怖分子与颠覆活动分子的法令,而非用来对付 平民百姓的法令。周美芬的提议包括允许扣留者享有司法复核的权力。看来周美芬比李伟杰聪明得多。但是还是一个老问题——谁来诠释“恐怖分子”和“颠覆活动 ”?周美芬的做法就是为《内安法令》金蝉脱壳。

马华抢先发表意见,民政党也不甘示弱,马上发文告反对《内安法令》的无审讯下扣留人民,它应 该仅用于应付国家安全的紧急情况。看来民政党的立场应该是抄袭周美芬的。但是同样犯下一个逻辑毛病——“国家安全”是什么?“紧急情况”是什么?这些政党 人士真的是以为现在的人民是傻的,他们专用一些模糊的字眼和多重诠释的字眼来瞒天过海,为《内安法令》开脱。

我国的任何刑事罪早已经有《刑事法》处理了,而且我国的执行警察人数众多。说穿了,《内安法令》只不过是在我国历史上被执政用来对付人民的工具。《内安法令》无论在怎样修改,包括修改名字(金蝉脱壳),它的核心还是无审讯扣留。

如 果是加强法院的“司法审查”权力,这还是“治标不治本”的作法。因为它仍旧不能解决“无审讯”的基本核心问题。不管法官的“司法审查”权力增强了多少倍, 《内安法令》的基本核心——“无审讯扣留”仍完全不能解决。如果“检讨”结果还是应废除,那岂不是白绕了一个大圈走回原处。那我们不如直接要求废除好了。

一劳永逸的彻底解决无审讯、侵犯人权的《内安法令》,就是废除《内安法令》。政客们,别再为《内安法令》涂粉抹脂了。 让我们这一代终结掉《内安法令》吧!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05/26/33.html

Wednesday, May 13, 2009

好了,明天过后,我要失踪几天...

好了,明天过后,我要失踪几天,不要打电话给我,有什么事,短讯给我,如果我回你,就表示我回你;如果我没回你,你也不用联络我。

我不是闭关...是消失...没什么大件事的,不用紧张哦。我不会好像Bala那样不见掉。

天气不太好,大家好好照顾自己。

愁人节——控诉社会种种不公的一首歌

歌中控诉的是社会种种不公——灯火辉煌的节日背后,袒露着失业者、流浪汉乃至是普通人艰难的生存境况。

注意MV中的下雪时分,情侣在室内高兴地望着朵朵白雪,室外街边的失业者却缩成一团。注意到吗?

歌名:愁人節
主唱:謝安琪

手腳冰冷的 筋竭衰老的
晚間這縮於街角的 對佳節有否興趣
失去依靠的 早晚空肚的
猛火裡丟失所有的 誰又來問暖一句

大節日裡 願望有伴侶 但在你身邊只需
獨個面對 疾病與藥水 混沌裡應不迷醉

街裡愛人一對對 互送鮮花千杯不醉
你的惡運繼續追 無人扶持行前行後也失據
忙來張開一張嘴 無緣故會滲眼淚 Hey
對你那有節日會記敘 別活在夢幻裡

雖已溫暖的 苦惱深透的
要遭到威迫欺壓的 有些會引起興趣 Um…
失去工作的 不再堅壯的
叫一再朝不保晚的 期望誰夢中一句 Um…

現在節日裡 但願有伴侶 現實你身邊是誰
越後面對 越是往下退 獨自對自鬧情緒

街裡愛人一對對 會送鮮花千杯不醉
你的惡運繼續追 無人扶持行前行後也失據
忙來張開一張嘴 無緣故會滲眼淚 Hey
世界哪有節日可嘉許 舒災解困萬歲

普世伴隨 同行亦憔悴 盡力靠物沉醉
你卻沒有睡 進駐垃圾場裡 吃過夜的餅乾碎

佳節眾人一對對 會送鮮花心意祝福句
你總只靠兩條腿 到處去看那裡有個家歸去
忙來張開一張嘴 無緣故也會恐懼 Hey
盼我有個節日可嘉許 舒災解困萬歲

衣著矜貴的 溫暖飽滿的 叫身處福中不覺的
這天你有否興趣 聽他訴苦幾句



Monday, May 11, 2009

《四海仗义——曾茂兴的工运传奇》

最近,在友人的推荐下,买了几本书。其中一本是《四海仗义——曾茂兴的工运传奇》。

这本书是一本传记,写的是台湾工运领袖曾茂兴的故事,写得相当生动,当中也不乏一些分析。作者是国立台湾大学社会学博士何明修。这本书的确值得一看。

本书的推荐序一(萧新煌)就如此提到:“我认为也只有受过社会学训练的作者,才会注意到工运领导人物的家人和他的感情面。劳工本来就不应该只被看成单一面向的经济人而已,书写工运也本来就不应该只看到在台面上抗争的工会人而已,他们的家庭也是不可分割的『工运脉络』。只可惜,在我阅读过的台湾劳工运动作品中,『家庭』、『家人』、『亲情』、『友谊』的支持或反对,却都付之阙如。”

看这本书,你可以发现曾茂兴讲的话很有霸气,就是这种霸气,在关键时刻,可以鼓舞工会战友以及逼退敌人。

曾茂兴的经典名言有:
- 上什么劳教?学什么劳动三法?工人只要会刀法、棍法、枪法就可以了。
- 政治上台湾跟中国是一国两制,但在欺压劳工上真是两国一制。

当然,最经典的地方莫过于书里提到的“兄弟义气的逻辑”和“抗争的艺术”。你会注意到当年台湾工运的动力源头并不是纯正的阶级意识,更准确的说法是,他们是基于彼此相挺的兄弟义气,这才是他们敢于与资方对抗的原因。

兄弟义气的第一个元素是团结,带头的干部要口径一致,以免被资方分化。所以决定罢工前,他们都会前往神庙上香,向神明发毒誓——出卖劳工兄弟,一定不得好死。

第二个元素是要有气魄,即是带头的干部要敢冲敢拼。

故事主人翁曾茂兴是如此相信,你不需要有高深的学问,就可以同情劳工运动,只要有朴素的正义感,你就会看到台湾劳工被压迫的处境。

“抗争的艺术”提到,曾茂兴的身材魁梧以及他的胆识与拼劲是他搞工运的最大本钱。以他的身材,几个警察都难抬得动他。尽管曾茂兴有胆识带领劳工,他仍需要一群运动干部,共同构思、执行这些抗议剧码。故事里,曾茂兴就像是带军打仗的将军,负责冲锋陷阵。然而,他们也需要强大的后勤补给,否则再如何精心策划的抗争艺术仍是无法发挥效果。后勤补给当然包括了抗争便当(粮食补给)、警察捉人后的处理(施压放人)、通知媒体采访等。如果没有这些朋友援助,抗争行动是注定失败的。

曾茂兴外表虽然看起来是敢冲敢拼的猛汉,但是心思却是相当细腻而且让人容易亲近。

当然,想要知道其他的抗争艺术如“最小代价、最大扰乱”、“灵活的现场指挥”、“软硬兼施”等,大家就去找这本书来看吧!

我就写到这边。

Sunday, May 10, 2009

【转载自苦劳网】要求大馬重新選舉,旅台生黑衣控訴暴政

苦勞報導


7日下午六點,約40位身著黑衣的馬來西亞旅台生及台灣聲援人士,聚集在自由廣場,響應同時於馬來西亞國內進行的「一個黑色的馬來西亞」行動。抗議學生並特別製作一面塗黑的大馬國旗,表達他們對國內高壓強權政治的沉痛控訴。

去年308的馬來西亞大選,人民聯盟(簡稱民聯)首度突破國內長期由國民陣線(簡稱國陣)專斷的政治環境,於國會取得超過3分之1的席次,並於13州中拿到5州的執政權。

但大馬人期待已久的自由空氣,在曾經擔任國安部長的新首相納吉上任後,再度烏煙瘴氣。除了警察大力掃蕩持反對聲浪的異議人士,國陣更於今年二月初,在民聯執政的霹靂州發動政變,以黑金收買3位民聯議員,使得國陣在霹靂州議會的席次過半。

世新大學的馬來西亞學生王慧儀表示,由民間團體所組織的「乾淨與公平選舉聯盟」(簡稱公選盟)發言人黃進發,數日前呼籲民眾一同於5月7日穿上黑衣,提出「一個黑色的馬來西亞」口號,要求解散霹靂州議會並重新選舉,但黃進發於5日就因違反煽動法遭逮捕。

王慧儀說,同屬民聯的回教黨副主席莫哈末沙布,日前呼籲民眾出席禮拜,以祈禱方式來傳達重新選舉的希望,也遭到逮捕。她說,警察甚至阻擋民聯議員進入議會,並逮捕了60餘名於議會外聚集抗議的民眾,其中包括8位民聯議員。

除了大馬旅台學生,台灣勞工陣線、台灣人權促進會、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綠黨、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教育公共化連線、野草莓等團體代表,以及學者丘延 亮均到場聲援。司改會執行秘書楊宗澧表示,緬甸民主運動領袖翁山蘇姬曾說:「請用你們的自由來促成我們的自由」,因此當馬來西亞國內的民主自由受到威脅, 台灣的團體也應發揮這份精神,一同出面支持。

一位大馬旅台生吳振南批評,《內安法令》及《1948年煽動法令》等法律,均是英國政府所留下來的過期罐頭法律。吳振南說,馬來西亞政府喜歡拿法律來嚇人,把人抓去關個兩、三小時又放回來,現在人民連穿黑衣的自由也沒有。

在場也有大馬學生表示,許多過去曾經與他們一同在台求學的朋友,將在台灣所學習的民主自由精神帶回國內,和平舉行燭光晚會,卻因此被抓。王慧儀說, 旅台學生們的心情非常傷痛無奈,希望藉由此次行動,能夠讓身在海外而得倖免於言論限制的他們,藉由一同穿上黑衣,於精神上支持仍在國內奮鬥的夥伴。

丘延亮表示,台灣因為長期以來接連的社會運動,已經和東南亞其他國家有所不同,但台灣的民主,也還有很長的路要走。丘延亮說,大馬學生在國內情勢惡化的時刻終於站出來,他表示:「民主沒有先後,抗爭都是一樣的」,勉勵在場大馬學生一同為民主自由奮鬥。

下议院的历史和它的意义

英国议会诞生于13世纪中期,分作贵族院和平民院(以后改称上议院和下议院)。

维基百科是如此记载着下议院的历史

国会自中世纪谏议国王的会议衍生而来。这种会期不长的御前会议通常由神职人员、贵族、与各郡代表(即“郡骑士”)组合而成,而会议的主要任务则是通过由君主倡收的新税项。可见国王是全国的决定者。

最初,自治市镇代表基本上是毫无权力可言的,相较之下,每郡在议会中有固定的席位,但是自治市镇在议会拥有议席与否,却全凭君主的爱憎喜恶,假若某自治镇 的代表议员显露出独立之意向,那他所代表的自治市镇便很大机会被排除于议会之外。至于骑士的地位,则比自治市镇代表要好,不过由于议会初期行一院制,所以他们的力量始终不及议会中的贵族与神职人员。由此可见,当时的议会是完全没有人民的份。除了国王最带,议会都是由贵族和神职人员垄断。

后来,议会进一步被一分为二,骑士与自治市镇代表组成了下议院,而神职人员与贵族则组成了上议院。虽则下议院位在君主与上议院之下,但早年的下议院也非一事无成的。

1376年,下议院议长彼得·德拉梅尔爵士(Sir Peter de la Mare)就曾公然批评赋税太重,要求核查王室资产,另外又抨击国皇管理军队不善;至于下议院亦弹劾过君主身边的侍臣。这位抱不平的议长不久就因此身陷囹圄。可见世界上今天所有的君主立宪国家的下议院议长的权力是很辛苦才争取回来的。

1377年到1399年理查二世时期,下院(平民院)权力比起上议院和君主,其权力仍然是相形见绌。

历经15世纪晚期的一连串内战,君主的影响力与日俱增,而大贵族的权力则不断被削弱。在这些年头中,上、下两院的权力亦同样进一步萎缩,而君主绝对而无上的权威则主导了国家。到了16世纪都铎皇朝期间,君主的权力更达到了顶峰极致。

在查理一世在位期间,查理未经国会同意而任意征税,军队也随意进驻民房,民怨四起。国会遂于1628年提出权利请愿书,要求国王改善,查理为求国会同意征税而签字。1629年,查理违反请愿书的规定,并且派人拘捕国会中言行激进的的议员,然后解散国会,之后的11年间,未再召开过议会,被称为“残酷统治”的11年。

查理一世到议会抓人的消息激怒伦敦人民,伦敦市民控制了伦敦,国王被迫于1642年元月10日北逃约克,并集结保王力量。

君主与议会的关系陷入了无可修补的地步,最终更引发了英国内战。1648年,苏格兰军被议会军击败。在1649年,查理一世被斩首,君主与上议院亦同被废除。此后,下议院理论上虽然成为了至高无上的机构。

虽然如此,议会军的指挥官奥利弗·克伦威尔派军队占领苏格兰和爱尔兰并肆意杀戮那里的人民,解散了名存实亡的残余议会,将整个英国置于军事管制下。1653年克伦威尔就任护国公,实行独裁统治。

然而,在克伦威尔死后,君主制即在1660年复辟,而上、下两院亦得而重新召开。君主复辟以后,君主的影响力已无复于昔时,到1688年,詹姆斯二世因光荣革命出走外地以后,君主权力更形削减。至此,国会的权力正式确立。英国议会与国王近半个世纪的斗争以议会的胜利而告结束。

在18世纪议会最显著的改变,要算是首相一职的发展。在1782年,时任首相诺斯勋爵因为未能带领英国在美国独立战争中取得胜利,结果遭国会通过不信任动议,使之被迫下野。此事反映出一个政府倘若不获国会的支持,就要垮台,而这也正正是今日人们对民主政府的看法。

1660年以来,由于选区的范围未曾重整过,结果一些原是人口相当的选区,到19世纪时已经人口锐减,但按惯例每个选区却仍可选出两名下院议员。这些被过份代表的选区在当时被戏称“腐败选区”(rotten borough),而当中最著名的要算老沙伦(Old Sarum)选区和邓尼奇(Dunwich)选区,这两个选区,一个人口只有6人,另外一个更已经陆沉大海,惟它们却仍可在下议院各占两个议席。

相反,好几个像曼彻斯特这样的工业城镇,在下议院内连一名代表全城的议员都没有,选民往往只能选出代表郡的议员。此外,当时还有一些“口袋选区”(pocket borough),这些小选区多被地主贵族操控,他们大多内定出候选人,然后再由选民“选出”。

在1831年,下议院通过了《改革草案》,以求纠正上述的种种乱局,但是上议院起先却不愿通过草案。经过一番风波后,这份法案世称《1832年改革法案》, 又名《大改革法案》终于通过。

根据法案,所有腐败选区尽皆废除,各自治镇的投票规则进行统一,至于人口众多的城镇则直接在下院拥有议席,但不少口袋选区却获得保 留。后,对于一些在下院获得大比数通过的法案,提到上院时,尽 管上院有意否决法案,但也得三思而行。就是在这时开始,首相必须得到下院支持才可留任的看法,渐成为人所接受的政治原则。

后来的《1884年人民代表法案》,郡选民的财产下限也获得调低,使选民总数得以进一步扩充。这为日后全民参与式政治奠下了基础。

每当下议院进行会时,都有一名职员主持会议,该职员称为议长。下院议长是由下院议员全体选出的,而选举一般会在每届国会开幕,或议长一职悬缺时举行。假如现任议长希望在新一届国会中续任,那全体议员只须要通过动议,再经重选取得足够票选,就可留任;否则,全体议员就要透过秘密投票产生新议长。议长当选后,要得到君主任命方才正式生效,但这种皇家认可现只属礼节性的惯 例。

下院的议长与副议长皆同时为下院的议员。 下院议长同时是下议院委员会的主席,他会负责监理下院的运作,并在辩论进行时安排议员发言。如果有议员认为有人破坏会议常规,他都可以向议长提出有关“议事程序的问题”,然后再由议长决定理据是否成立。相较于与上议院职级相称的上议院议长, 下院议长显得更具权力,因为他有权对违反会议常规的议员作出处分。按照惯例,议长与副议长都须要保持中立,淡化其与所属政党的关系,所以他们在会议中并不 会投票,而且通常也不会参加所属政党的活动。一般而言,如果一位议长希望在国会竞逐连任,他所属的选区与主要的政党也会表示尊重和支持,而议长即使在他日 离开下院,他多数仍会尽量与所属政党保持距离。

好了,由此可见,国会下议院虽然是资产阶级革命的产物,但是它的意义是成功把封建主及贵族的权力下放到人民,由人民选出代议士到国会下议院辩论和决定政策。抛开任何意识形态,如果您发现您的国家国会下议院受到侵蚀,您必须站出来用尽任何办法去捍卫(国会下议院遭到侵蚀和破坏容易在第三世界国家发生包括马来西亚;目前我国霹雳州议会就被国阵等人破坏)!

没有国会下议院就无法实践民主,甚至无法拓展参与式民主,也就无法让民主制度在未来更完善。

此外,我们大马人或许会误为联邦法院首席大法官被独裁者夺权就是最大件事,事实上民主最大的危机莫过于如黄进发所说——议会功能受到破坏,以及议长被越权推翻。连下议院和议长功能都如同虚设,那么这国家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因为最基本的,下议院代议士是人民自己投票选的,议长是由下议院代议士投票选的,换句话说他们都是民选的!

附录:
《独立新闻在线》
黄进发认为,在霹雳州政变中,原本扮演监督民选机关(立法机关)的非民选机关如公务员、警队、选举委员会、皇室等,完全压倒了民选机关,不但骑劫民意,也动摇了我国民主的根本。

黄进发说:“今天霹雳州面对的情况比1988年司法危机更严重,在1988年司法危机我国的监督机制被破坏,但在霹雳州事件中,民主的根本已动摇。立法机关是国家的根本,行政权力也是从立法机关而来。”
他指出,非民选机关如执法机关不能民选,因为背后的假设是他们必须中立,且为政府服务;但在霹雳州事件中,非民选机关掌握了权力,而将国家体制破坏殆尽。他也主张我国应制定《行政中立法》,以惩罚不中立的执法机关。

他以黑社会比拟国家,两者都向人民收钱;但两者的差别在于,国家征税后,还投票权给人民。他认为,在霹雳州事件发生数月以来,社会面对很大的疲惫,但人民不能让这种疲惫骑劫民意,为了让乱臣贼子害怕,就得让他们的行为不合法,因此选民应以选票惩罚策动政变者。

您也可阅读:http://m.malaysiakini.com/news/103288

Wednesday, May 6, 2009

【强烈推荐,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街头是返乡的捷径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9558.html

【异议笔记/谢伟伦专栏】一缕警察国家的幽灵,在街头徘徊。

在 如同警察国家的武装戒护里,甫上台一个月的新首相纳吉马不停蹄地走入民间,表演“民有所呼,我有所应”的亲民作风,照例高谈阔论容忍异己的真义,酒酣耳热 的政客与主流媒体交媾,自我陶醉于虚幻的造神仪式中。于此,宪法保障人民的自由言论与行动权利,完全地被搁置、甚至忘却。
从“干净与公平选举联盟”发言人黄进发遭警方援引《煽动法令》扣留后陆续出现的各项逮捕行动,好不容易包装出来的“全民马来西亚”(1Malaysia),在满城的警力、威吓的氛围与强势防堵中,几近崩解。
自由主义者黄进发
黄进发曾经不止一次公开坦承是自由主义信徒。自由主义的第一课清清楚楚揭橥:“对国家要戒慎恐惧。”理由很简单、也很重要,因为国家垄断了包含合法暴力在内的所有制度性权力,为防止国家对于权力的滥用,就必须像提防小偷一般的提防国家。
由于要提防国家,于是自由主义者一方面以宪法规约国家行使权力,另一方面则将国家权力拆解为三个部分:立法、司法与行政,藉由三者之间的相互制衡,避免国家的权力遭掌权者滥用。
短 短三个月内,国人眼见司法机构翻手为云、覆手为雨的违宪乱法,龌龊可耻的夺权行径已侵蚀民主法治的基石;腐朽的议会大厦的撞击与噪音,传出“新戒严体制“ 到来的讯息。同样构成反讽和悖论的,却是那一帧扣留室合照片:当黄进发戴上手铐,为公义受难,与其他蒙难的运动同志一样,最后必将获得历史的奖赏与桂冠。
《煽 动法令》是一部恶法,绝非来自舆论的轻率评价,而是朝野政党多年来的总结与共识。究竟该是以恶法亦法,还是恶法非法?这是在西方辩论达千年的法律哲学问 题,必须要在法院法官决定什么是“正义”的裁判过程中作取舍。可以确定的是,该法的尊严已全然被立法者破坏无遗,同时也遭人民鄙视践踏。这样的条款拿来对 付黄进发等人,就更加不成格局了。
以 “维护国家安宁”为借口,羞辱手无寸铁的百姓,可说是“马来西亚之耻”。霹雳州遭违法夺权后,早就使宪政设计丧失制衡,也使整个民主体制的秩序紊乱不堪, 全国总警长慕沙哈山竟然厚颜谈什么“国家安宁”,这种表面的包装,是伪善的、伪君子的。法律的尊严,绝对不是依赖警察、特务、监狱、铁丝网就可以建立起来 的。“全民黑衣运动”幷非针对纳吉个人,而是尝试对国阵的粗暴野蛮作一种对等的反射。在国阵党政军警层层封锁,重重垄断的情形下,只有这样做,才能达到“ 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境界。
国阵架空霹雳州议长、联邦法院撤销议长禁令,国家权力之滥用,一至 于斯,已全然毫无体制可言。五场补选几乎屡战屡败,都足以显示国阵与社会民意脱节。一个拒绝改革的政权,若是发生在罗马尼亚,就会出现尼古拉·齐奥塞斯库 (Nicolae Ceauşescu)被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故事;若是在南非、泰国就会产生全民暴动;若是在菲律宾,就会逼迫独裁者流亡他乡。唯独在马来西亚,仍然停留在 议会与街头作“合法”的抗争。
最温和的非暴力抗争
这种抗争,在这个地球上是最温和的。然而,国阵对于这种温和的抗争,却总是诉诸警察的暴力。一个国家的警察,没有独立的人格,而能够随时应召而来,幷应召而去,恰可证明这个国家是独裁的国家。这种应召警察,随时可以用来对付平民百姓,也适足证明马来西亚是一个专制的国家。
民 主社会中的政治有两种,一种是职业政治工作者,这是目前的主流;第二种政治型态则是以价值理念引导的政治,这是国内目前迫切需要的。黄进发就是剑及履及的 佼佼者。虽然连续穿了89天黑衣的他,这一刻无法如愿与大家同在,他的精神仍然还在带孝,凭吊霹雳州政变,悼念“民主已死,匈奴未灭”,怀想那暂时回不去 的精神故乡。
黑色,意寓反抗、异议,与悼祭。仅仅一场“黑衣运动”就使得当权者坐立不安,这证明了人民不再是弱者。国际社会也必然看见,在面对公权力施暴时,我国民主人士是如何的坚持,如何的和平抵抗。
不 说远的,2005年赵紫阳逝世,中国人民就曾自发性地举行全国上下“请穿黑衣上街!”的最后丧礼;在时代广场前、罗马街头、耶路撒冷的广场、伦敦的特拉法 加广场前,每到周六或一个月的某个周末,经常可见黑衣妇女(Women in Black)选择以静默来传达反对战争渴望和平的诉求,企图冲破长期被男性霸权垄断的政治军事议题。这些都是国外“公民不服从运动”的最佳示范。
返乡,必须通过街头
社运组织与人民回到街头,是正确的,值得肯定的。寄望国阵的国家机关解决霹雳州子民的“返乡”问题,难有出路。返乡的出路是在街头。五一劳动节后,迎来五〇七,还有五二八报殇,走上街头,才能返乡,当流亡者真正返乡,宪法的立国与人权精神才有光辉可言。
纳吉已着手戒严,能对抗的只有人民力量。一如曾任英国首相的索尔斯伯利勋爵(Lord Salisbury)所说:“如果人民的勇气敢与施暴者相抗衡,斗争就绝不至于绝望”。这句话今天读来,依然启发性十足。
这与鼓动民粹无关,却关系到今后我国民主的前途。我国社会的更激烈抗争还没出现;黄进发的温和行动,倘然不符合社会的要求,那么一个取代“净选盟”的更激进的行动就要出现了。错失了这样温和改革的机会,纳吉和国阵诸公有一天必然后悔。

谢伟伦曾任职媒体,现从事非政府组织工作。

仗着国阵,警方狐假虎威,胆敢压迫人民,请向警方施压!

今天霹雳州召开州议会。
关心社会正义和民主的人民都前往州议会大厦,他们都穿黑衣。因为那是人民的地方,民主的地方!

谁知道,警方竟然展开逮捕。目前已经逮捕多人。
谨此呼吁各位同道,拨打以下电话向警方施压,促请警方停止逮捕并释放被逮捕的人民:
IPD Ipoh 05-2451500
Balai Polis Sungai Senam 05-5477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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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没有搞错啊?!!----> 警方更冲入民主行动党霹雳州总部楼下的餐厅餐厅内展开大逮捕,把正在那里享用早餐的人士不分青红皂白地一网打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