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向老板請假的時候,老板寫了這封信這樣回答我:
你想請一天假?看看你在向公司要求什麼?
一年裡有 365天你可以工作。
一年52 個星期,你已經每星期休息2 天,剩下 261 天工作。
你每天有 16 小時不在工作,去掉 170 天,剩下 91 天。
每天你花 30 分鐘時間喝咖啡,加起來每年 23 天,剩下 68 天。
每天午飯時間你花掉 1小時,又用掉 46天,還有 22天。
通常你每年請2 天病假,這樣你的工作時間只有20 天。
每年有 5 個節假日,公司休息不上班,你只幹 15 天。
每年公司還慷慨地給你 14 天假期,算下來你就工作 1 天,
而你他媽的還要請這一天假?
我的回信內容:
你怎麼不說 ---
每天 8:30 分上班,我 8:10 就要從家中出門
(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 , 但是 ....... 沒有給我錢 ) 。
每天 17:30 下班,我要到 18:00 才會到家
( 這段時間我為公司做事 , 但是 ...... 沒有給我錢 ) 。
公司規定不能隨便穿,要穿襯衫西裝庫皮鞋,偏偏我最討厭穿襯衫西裝褲皮鞋,這我要花自己的錢去買,公司也沒有給錢。
每天看電腦,對我的眼睛是一大傷害,我近視平均每年增加至少 100 度,將來的醫藥費還要自己付,為了工作傷害自己永久的健康,公司也不做這方面的補助。
每天用滑鼠鍵盤 , 害的我肩膀酸痛的要死 , 回去還要自己買沙龍趴思來貼 , 這部份公司又不提供沙龍趴思 , 又得我自己出錢 。
每次有案子,你一句話丟下來,我就要花盡心思,
怎麼打一份讓你交差的企劃書,隨時隨地走到哪裡
連半夜作夢都夢到,公司也沒給我加班費。
客戶不爽,打來公司對著我的耳朵狂吼,弄的我精神衰弱、
食慾不振,還要開夜車趕案子,開紿懷疑我會過勞死,
公司也沒給我錢和保險。
每天希望同事和客戶在工作上能夠配合,所以自己出去玩的時候,還要買個紀念品給同事和客戶以打好關係,這紀念品的錢還是要我自己出。
我不過多請一天假 ~
' 你媽的還不讓我請這一天的假 '
打工仔们站起来!一起为自由平等奋斗!!!
這真的是你的老板給你的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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