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dnesday, December 10, 2008

大专法令修改今天二读...

修改版的大专法令今天在国会二读,料会通过。无论如何,不要让他们这么容易通过!
大专生们,继续奋战吧!
大专法令再怎样修改,还是换汤不换药,我是指现在的二读内容。大家仔细看看吧!

《大专法令》修改法案的第15条修文仍然规定大专生不可成为政党或不被高教部张允许之团体的会员。第15条(2)规定大专生或大专生团体不可与政党或不被高教部张允许之团体有任何联系。第15条(3)规定校长有责任把高教部长所定下的不被允许团体告知学生。第15条(5)规定大专生不可涉及可被诠释为支持或同情任何政党或不被高教部张允许之团体。第15条D则修改成任何被扣留于或触犯国家安全的条文法令将遭到纪律对付。 如果你注意第15条修文,你会发现高教部长依然拥有独裁权力,高教部长竟然有权力指定何谓允许或不允许之团体。

这就是《大专法令》最可怕的地方。

既然如此,大专生们就索性废除到底吧!继续冲撞这新大专法令。

让真正的校园民主,教授学生自治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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