霹雳州变天引起了许多舆论,我认为当前的舆论是很杂乱的。
甚至有人说目前是乱局。我们必须了解目前的乱局是如何产生的(我个人不觉得乱,只是言论有一大堆,难以分出谁对谁错,只要厘清即可)。
首先,我认为有人已经再度深入地破坏了我国的目前的民主制度。虽然我国的民主制度尚有不足(未达到全民参与式民主),但是我们仍需保护在现阶段是正确的制度。且看谁在破坏我国当今民主制度。
第一个破坏者是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在霹雳州议长提呈两名议员辞职信后并要求补选,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该做的就是举行补选,而不是裁决贾玛鲁丁及奥斯曼依然保留席位,以及否决补选。选委会主席阿都阿兹已经严重双重滥权,即是侵占议长的权力及剥夺法庭裁决权。因为决定是否应该举行选举不是选委会的权力,选委会应该只是中立的执行者。贾玛鲁丁及奥斯曼依若质疑议席悬空,则是上法庭要求裁决。
第二个破坏者是苏丹。对于州务大臣的一项要求“解散议会以进行新的选举”,苏丹的“权力”是说“是”或“否”,而不是要州务大臣辞职,直到明确的证明州务大臣不再拥有多数支持他的议员。州务大臣只是要求解散州议会,但是苏丹却做的太多了,不是针对问题回答,反而走去指示州务大臣辞职(简直是牛头不对马嘴)。州务大臣辞职一事应该是在议会上确定不再拥有多数支持的事情。
第三个也是最强破坏者当然是纳吉。为什么呢?他的嫌疑最大啊!选委会不中立是否与他有关?还是伯拉指示?他们都难以脱嫌。纳吉应当效仿安华,在议会上提出不信任动议,而不是三级跳,跳到直接给苏丹意见,以命令州务大臣辞职。这些飞跃的步骤都看得到纳吉的亮相,可见纳吉的跑动功力强!另外一个问题是他的夺权行动是空洞的,没有进步的论述可看!!(现在米已成粥,纳吉需模仿民联之前的论述,即是承诺在执政后一年内解散议会重新举行选举,只是扮演过渡政府的角色,来纠正制度内的不公平和压制性的政策。)【但是大家是否对纳吉在“提出纠正制度内的不公平和压制性的政策”方面有信心?好像连门都没有哪......】
好了,我觉得整个霹雳变天事件中,我们必须看到坏人在哪里。跳槽者只是可怜的棋子或小蚂蚁(有人称为青蛙),真正需要大家关注的弊病是以上的三大罪魁祸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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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跳槽课题,跳槽政党应当是政治人物的权利,他可以选择能够实现他的理想的政党。毕竟政党的变化是dinamik的。抱歉,我很难相信世界上有最单纯的政党,政党的目的就是为了执政嘛。(对待政党与其他社团应当是一样的,人人可自由进出)
至于马来西亚的跳槽引起这么大的争议,是因为马来西亚的选区制度赋予选区议员强大的政治筹码(随时可用来换钱,或者达到其他目的/理想)。一般上,议员跳槽至比较为民主人权斗争的政党比跳槽至常践踏民主人权的政党来得受欢迎。
我对我国一路来的立法都比较担心。许多评论人及政治人物口中的“反跳槽法”是相当空洞的,并没有多大的实质内容。因为反跳槽有违反结社自由的可能性,所以我们必须严正看待。我倒是比较同意这样的文化或法律:跳槽者理应辞职并在补选中重新上阵寻求委托,才是比较健全的民主机制。这样,该政治人物依然可跳槽,又比较尊重民意。由此可见,这种文化或法令不该被称为“反跳槽法”吧?我认为,若要成立“跳槽者理应辞职并在补选中重新上阵寻求委托”的法令,应该要找个比较好的名字,千万不要叫什么反跳槽法,我想到许多名字(补选法令、重新寻求委托法令、民主保障法令等,这样的名字比较正面吧),或者大家另行给比较符合人权的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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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了,说了这么多,我认为我们的情况与泰国还相差甚远。泰王好不了塔新多少,也是个大坏蛋、大富豪。但是有许多群众相信他是好人。
我国的情况却又不完全相同了,我国的人民似乎并不完全依靠苏丹。苏丹如果支持国阵的暴政,基本上我国的人民会反抗。
我想,我们应该多与身边的友族朋友多多讨论,而且也必须参与友族同胞的任何民主人权的集会。千万不要孤立任何支持民主人权的力量。有些朋友可能看不起对苏丹斯斯文文的人,但是我认为凡事都需第一步,只要能够推动全民的议程——民主人权的行动,我们都应该支援。(你可能会问我更深入的行动,我下次再写,赶时间啦!)
无论如何,我有信心,马来西亚定会开创一条特别的自己道路。让我们打响民主人权的口号!人民要当家作主!不靠苏丹,不靠英雄,靠人民!
支持你的分析与论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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