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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nday, February 8, 2010

我喜欢的一篇文章

【转载】种族歧视背后的职业歧视

可令人更感震惊与愤怒的是,手中执笔的媒体人却把性工作者视为侮辱的代名词,自以为不从娼者的灵魂定比从娼者来得纯洁,殊不知,用肉体赚的钱可能要比许许多多出卖灵魂的白领所赚的钱更为干净,接纳不同的身体与汗水,满足他人需要,给予服务,不杀人也不害人,也从不强迫他人迁居以招徕生意。这职业可比为了生意迫迁原住民,坐视原住民少女因为伐木业而遭性侵、族长被谋杀的白领、商贾更加高尚。

Wednesday, February 3, 2010

【转载】必也好辩乎?


民主源于辩论,更始于对话。对话意指彼此的沟通是为了合力达成一种共同的理解,而知情与平等的公共讨论要普遍化,则需由上往下的制度改革。除了交换不同的资讯与公共讨论方式之外,提供无进入障碍的平台,将持不同意见主张者在深思熟虑了解问题后,透过不断对话、论辩的方式,(前提必须是利益相关者消除和超越党派偏见与自身特权),让个人的判断能够成为寻求“共同点”(common ground)的基础,并以动员网络成员的集体力量影响公共政策。无论跨族群、宗教或地域议题,如此将审议式民主(deliberative democracy)的精神落实在日常生活和重要决策中,从而形成一种政治文化,其实对于民主的深化大有帮助,比起哗众取宠的门面功夫,华社部门更应身体力行,无法卸责。

Friday, November 20, 2009

好文章分享,最近读的

华教人要如何面对邱家金?黄业华
…让我们看看在中英文媒体上批评邱家金和马哈迪的几种观点: (一)邱家金自我矮化,丧失民族尊严;(二)破坏国民团结的仍是不公平的政策,而非母语教育制度;(三)双重标准,马哈迪允许其它纯马来教育机构如马拉初级学院和大学存在,以及奉行种族主义政策,他没有资格批评别人;(二)国民学校的素质低落,马来文化和回教成为主流,不尊重其它族群的文化和宗教,他们不得已送孩子到私人学校或华小就读…

…不管邱家金属于第二、三或四类人都没关系,重要的是他的“民族尊严”肯定和雪隆董联会所指的不同。雪隆董联会和其它华团不知道邱家金和他们有认同差异吗?他们不知道大马社会有不少华人不懂华文华语吗?他们知道。但为何偏偏要把“废除华校=丧失民族尊严”这顶帽子戴在他的头上呢?这才是大问题…

…许多华教支持者批判巫统一直坚持落实单一语文教育制度,不尊重其它族群的文化,违背文化多元的主张,部分人还认为这是支配族群(马来人)欺压少数族群的表现。同理,使用华文华语的支配华人群体应该问问自己,我们是否也复制了巫统的文化霸权主张,欺压不使用华文华语的少数华人群体?

若无权利,何必公民?唐南发
…我的祖父祖母确实是兢兢业业,老老实实的移民,对“主流”社会也显得尊敬。但他们活在一个不同的时代,有着不同的现实考量。今天的马来西亚百病丛生,沉屙不起,如果人人还持有保守谨慎的心态,不提倡积极意义的公民权,不敢据理力争,反而继续对国阵甚或民联的官爷们唯唯诺诺,未来世代的路只有越走越窄…

我国华教运动与杰出领袖——叶新田掌控下的“董教总路线”陈成兴
…前老左和左倾民主人士——必须认清叶新田的真正面目;必须消除分歧、共同对敌;必须认清我们的敌人就是统治广大各族人民的巫统霸权集团及其帮凶;必须认清谁才是我国华教斗争的盟友。如果依然主张与执政的国阵(主要是巫统、马华公会、民政党和印度国大党)拥抱在一起,依然支持叶新田的“核心领导”,则无异为虎作伥…

因受伤而混乱的御用学者周泽南
…笔者以为,足以代表各族人民权益的民间团体,如董教总(准确的说,是莫泰熙及以前的董教总)、家总、淡米尔基金会等,要做的不应该限于争取母语权利,也应该花一部分的时间、人力、财力,来消解僵硬的族群身份的界限。最具体可行的例子,就是让华社拜访清真寺、兴都庙、原住民村;让回教徒参观庙宇宗祠,让印度人摆放比这个族群受边缘化更严重的东马原住民社群…

怎样批评民联才算公平?黄进发
…因为我要的是真正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民主,我不得不批评民联,因为,它是我们唯一可以寄望的选举政治交通工具。希望在民联内部努力的朋友,可以理解到我们所扮演的不同角色,正面去看待批评。希望我们都有这样的共识:“民主化”进程本身也必须是民主的。

谈“警察扣留期间死亡事件”杨培根
…试想,反贪委会要调查的只是区区所谓马币两千元的贪污舞弊案,竟使到在野党干部赵明福莫名其妙地死去。反观巫统州务大臣基尔花了不明不白的马币2400万元建起了“宫殿”(被人称为“基宫”),不见警方和反贪委会向人民交代他们如何进行认真的调查。

这些事件说明,为了夺取和维持政权,当权者可以动用任何可使用的国家机器来对付异己分子,甚至把他们置于死地…

916星空下看不见的寥落谢伟伦
…今年的916,是一个不太一样的“马来西亚成立日”。对许多苦等了二三十年才盼到一纸公民权的申请者而言,国阵政府当天无疑送了个大礼,史上头一遭由内政部举行颁发仪式。当这个充分体现“一个马来西亚”的动人仪式正进行时,15名砂州原住民领袖向首长泰益(Taib Mahmud)递交抗议建造水坝的备忘录时即遭逮捕,并以非法集会罪名被控――像是电视台半途突然播出的分割画面,却透露着微弱但真实的挣扎。

两者形成的突兀对比,说明了主政者竟拣形式猛下功夫的虚伪,大概会使许多民众不知应当如何安排自己的情绪:究竟该回应916活动所希望鼓舞的心情?还是该回应逮捕事件所带来的愤怒?或者,在如此突兀对比下,形成了主题与背景环境的强烈抵触,只能对这与主题强烈抵触的讽刺,回应以一种无奈的复杂情绪…

能够令马华伤心的事冷眼横眉
部長有淚不輕彈
只因黨爭還未輸
男兒有淚不輕彈
只因還沒被開除

逐鹿问鼎: 第3部分:大马警方找到巴拉
ccliew
他跟我谈起现任政府的美德,以及罗斯玛是多么美好的女人。他告诉我,他和罗斯玛是非常要好的朋友以及她经常到访他的店铺。过后他主动提出给我四百万令吉以撤回我的第一份法定宣誓书

加入后援会抗山埃保家园!
有人以行动支持,出席每一场活动。

Monday, August 10, 2009

【转载】大马的种族主义者露出狐狸尾巴了

其实,《新经济政策》仍然还在,那是因为巫统还在操纵着,另外一个理由就是,因为依旧还有华人表示他们看不起马来人,他们认为,如果不是因为《新经济政策》的话,华人老早就把马来人撕成碎片了。

如果华人要见到《新经济政策》的结束的话,华人就必须尽点力。如果华人的自负和傲慢的态度不改的话,老想着:「如果马来人不是因为《新经济政策》或其他理由的话,他们是没有资格成功的」,那就甭想马来人开始谈论结束《新经济政策》。

华人想要看到一个平等的大马,可是却长久以来不曾平等看待马来人。有时,华人想要不劳而获,我却不晓得要怎样才能办到。

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8/blog-post_09.html

Saturday, August 8, 2009

【转载】百年老店最后的历史反动

该文点出办报的应有精神。值得阅读:

历史是最公正的審判者,读者有理由期盼:两千多年来进步史家能够做到的事,今天的报人也应该做到;九十多年前革命报人能够做到的事,今天的资本主义报人更应该做到;往昔专制集权统治之下尚有从容赴义者,今天冷气房内疾笔敲键的人凭什么浇熄先烈的革命香火?否则,又何谈高举清流旗帜,推进民主大业,光我华夏?又何谈缅怀伟人,历史寻根,秉承先人办报精神?难道要由孙大炮来给那些诋毁民主,造成读者鄙夷民主的人重修一堂民主ABC?

全文请点击: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0439.html

Sunday, August 2, 2009

【翻译】我支持ISA,因为...

我支持ISA ,因为我不希望生活在一个民主的社会。

我支持ISA,因为我宁愿活在一个没有法治的社会。

我支持ISA,因为我宁愿任由一些人的摆布。

我支持ISA,因为我支持巫统/国阵和不想放弃权力。

我支持ISA,因为我宁愿看到巫统不惜一切代价地保持权力。

我支持ISA,因为我不在乎这项法律是否不道德。

我支持ISA,因为人权对我来说没有价值。

我支持ISA,因为我不知道什么是更好。

我支持ISA,因为我找到一种比公正好的虚假安全感。

我支持ISA,因为我不会区别公正和不公正。

我支持ISA,因为我宁愿支持腐败政权都不去追寻正义。

我支持ISA,因为我觉得审判权利没什么价值。

我支持ISA,因为我并不十分关心滥权。

我支持ISA,因为我根本不在意我们实行酷刑。

我支持ISA,因为我赞成政治迫害。

我支持ISA,因为我害怕言论自由。

我支持ISA,因为我不知道如何进行公开对话。

我很亲的ISA ,因为我害怕做坏事被曝光。

我支持ISA,因为我赞同一党统治。

我支持ISA,因为我喜欢生活在一个专制的国家。

我支持ISA,因为我患上妄想症。

作者:G. Krishnan

翻译自:I am pro-ISA because…

Tuesday, July 14, 2009

这篇文章总结得很好!

【转载自当今大马,章瑛】在初中选为峇都兰樟州议员时,我挺着肚子,代表怡和园7家被迫迁的家庭向带领一大班“凶神恶煞”的工人,准备拆屋的发展商的律师求情,他非常傲慢,无情可 讲,他的确是“拿人薪酬为人办事”,但是律师的基本信念是社会公正,强硬摧毁别人的家园以能让发展商建更多的屋子牟利哪符合社会公正?这是什么样的发展? 为谁发展?......

甘榜艾士顿84间屋子是已在法庭败诉,发展商因为在政党干预下,以非盈利的民间教育机构的赔额为准,发出1万5千元予每户。这个补偿额现在己成为大山脚发 展商的补偿标准,所以一些大山脚人听到豆蔻村的发展商准备赔每家20万令吉,村民还不接受,立刻认为豆蒄村的居民“不识好歹”,“贪得无厌”;也有很多发 展商认为这样的赔偿法会大大地提高他们以后发展的成本。......

从村民的角度来看,豆蔻村是他们的祖传居所,与新村比较它的历史更加悠久。试想从你祖先居住到现在的小村落,被政府像卖豆蔻村那样转换给准备在那土地上铲拆掉你与邻居的屋子,盖上高楼高价卖赚取高利润的发展商,你会认为政府和法律是公平的吗?

豆蔻村事件不只是涉及发展商和居民的“利益冲突”,它还涉及政府和政治人物的公信与诚信,各造在寻求解决方案时宜以人及公益为本,而且要看得远,以整个槟州的未来规范及全球发展趋势为参考。

政 治人物要人民转变时呼吁人民要勇敢的think out of the box,现在轮到各涉及者和当权者think out of the box,不要只纯粹的从法律角度看问题,发展商要赚钱但也请兼顾社会和道义责任,以显示取之有道,更重要的是槟州的人民在这课题上要做个知性的老板,做对 全体人民有利的决定,索取所有的资讯,思考消化然后下判断,忌只听一方就凭感觉跟着走。


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108496

看到章瑛议员的明示或暗示了吗?

槟州政府还要怎样想呢?不用想了吧!发展商哪里会没得赚?
我国有着多么多的发展商气压无钱无权无势的老百姓案子,现在槟州政府也曾经历为民抗争过,应该很清楚怎么做才对的。

槟州政府,不用想了,敢敢来吧!就还老百姓一个公道,为民伸张正义。发展商岂会没有钱赚?赚少点,积些阴德吧!

Thursday, July 9, 2009

【转载】没有调查,岂能随意发言?——驳迦玛鲁汀

http://www.malaysiakini.com/letters/108048

潘永杰 7月8日 中午 12点24分

早前评论人黄业华君从实际经验面(见氏着,〈多语教育造成国民分裂?回应迦玛鲁汀,《东方日报.名家》,2008年11月18日,以下简称黄文)对《东方日报》专栏作者迦玛鲁汀最近一系列质疑各语文源流学校的评论文章所陈的观点一一驳斥。

笔者自忖无法提出较黄文更好的实际经验论据,故本文只是尝试在黄文的基础上,补充若干相关的学理理据,以为本地各语文源流教育“正名”,撇清偏见,除掉污名。

专研族群问题的美国学者David Laitin,在大量检视各国相关实证研究资料后,总结性的认为族群冲突事件的发生,肇因于国家合理功能的萎靡,在无法提供基本社会保障,又缺乏有效执行公平合理的法治统治的情况,从而激发族群间的不平等感,进而导致族群冲突升高。

同样地,J.A Fishman和Frank R. Solano透过对各国经验比较研究,也证实一国的多语文源流教育,与族群冲突的发生并无线性关系。另外,Inglehart与Woodwar在〈语言冲突与政治社群〉(Language Conflicts and Political Community)一文,指出社会存在多源流语文教育,不必然会产生族群问题和分离主义。在本地,前新纪元学院院长柯嘉逊在其1987年所编着的《马来西亚种族两极化之根源》中,更强调将本地社会存在的族群问题归咎于母语学校是徒劳的尝试,只要族群不平等的制度普遍存在于我们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制度之中,母语学校就不应该成为代罪羔羊。

更值得一提的是,台湾学者施正锋在对西欧族群运动的考察后,发现多元族群社会,不必然会促成族群政治的出现,相反地,导致当地族群政治的触媒,是族群间的政治、经济和社会资源分配不均,再加上政治菁英的推波助澜,才进一步催化族群政治。

所以,他们的研究皆一致地指向一个事实:族群问题在本质是政治的。易言之,导致社会存在族群问题的根源在于,国家在政治权力、经济资源和社会文化资本的分配,推行歧视性的偏差政策,造成弱势族群向上流动性受堵,激化怨恨情绪,从而采取集体抗争行动所导致的。

所以,这些学者的调研成果,对本地一些没有从事相关课题调查工作,就随意进行“印象式”评论的所谓媒体名嘴和健笔──如迦玛鲁汀之流及其附和者──谓各语文源流学校,是导致本地族群问题的根源,也许有发蒙振聩之效。

(作者按:此文原刊于2009年7月6日《东方日报 名家版》,惟出刊时有些文字段落遭编辑删除。今栖借《当今大马》的读者平台,将遭删去的部份以黑体字处理,完整转载一遍。)

Wednesday, July 1, 2009

【转载】巫统转型 ——江山将改,本性可移?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0107.html

【匈奴未灭/黄进发专栏】2008年3月8日之前,笔者曾在本栏倡言:“要巫统爱你,就要投反对票”;从纳吉一系列的经济改革措施看来,这场政治投资果然出现长红,看来新经济政策也已经来日无多。安华与民联的“人民主权”论已逼使巫统与国阵也向中间靠拢,尽管《马来西亚前锋报》和个别巫统部长的杂音不断。

虽然看起来是已经担心江山将改,巫统才出现本性可移的可能;非马来人、非回教徒选民是不是应该投桃报李,给大胆改革的纳吉一些支持?

然而,如林宏祥所指出的,新首相的改革大计里完全没有政治。于是,一方面,政府努力让华人相信自己越来越容易找吃,另一方面警察也确保去民主行动党宴会的公民吃饭就好,不要听在野党领袖谈政治,仿佛我们就像一群有饭吃就可以满足、不感冒就很知足的动物。

政治非土著”
只谈经济、文化、教育、甚至宗教,就是不谈政治的巫统,是不是值得国人—尤其是巫统努力讨好(虽然一方面放纵《马来西亚前锋报》大力攻击)的非马来人/非回教徒—信任?

这个问题,其实隐含308后的新政治现实:巫统和国阵是被非马来人/非回教徒歧视的政党。
有一些巫统附庸党的附庸文人常常怨叹或者批评,公众对国阵和民联持双重标准,对民联政客的错误常常视而不见。这是事实,因为连鞭策民联政客的独立评论人一不小心都会万箭穿心。

民联的支持者会辩护说,民联刚刚上台不久,就算背信、就算无能、就算贪污,都难以望巫统、国阵项背。

我觉得话可以说得更白:就算国阵能够和民联做出同样的努力,民联得到的掌声一定更大;就算民联和国阵犯上同样的错误,民联得到的谴责也一定更小。讲到底,在大部分非马来人/非回教徒眼中,巫统和国阵就是308后的“政治非土著”,是注定要被歧视的。

巫统和国阵的政客最好不要像在武吉干当补选后扮委屈:为什么我捐了华小一百万,我得到的华人选票竟然只有两成?因为他们只会受到选民更大的羞辱:“我们过去52年来不也正是每天用热脸去贴别人的冷屁股?”

虽然把巫统和国阵政客不能与武圣相提并论,但这种情形有点像关公在兵败麦城身首异处后,在玉泉山向普净和尚诉冤,大喊:“还我头来!”,而和尚反问:“然则颜良、文丑,五关六将等众人之头,又将向谁索耶? ”

这种情形就像台湾的国民党,在压迫闽南裔(河洛人)多年后,无论怎样努力“本土化”还是要被一些河洛人排斥的宿命一样。

一人一票,一生一次?
这样说,不是要合理化一些非马来人/非回教徒对巫统霸权的怨气甚至报复心态。情绪化对民主化是没有好处的。稳定的民主化必须容纳过去的旧政权,但是必须先让它进行改造。唐南发所谓一定要让它倒一次”,就是认为不经过政权轮替,旧势力是不可能革新的。

我虽然对可能神化民联的言行戒慎戒惧,但是,却觉得在这个阶段歧视巫统和国阵是理性的,而把朝野阵营同等看待是不理性的。

为什么呢?因为巫统和国阵不但不是族群平等的信徒,连民主政党也不能算是。

一个民主的政党,可以走民族主义路线,但是必须能赌后服输,而非赌后翻桌。在霹雳州,纳吉以安华之道治民联之身,不但推翻了原来的政权,而且在天怒人怨之后仍然拒绝解散议会面对选民。

一个民主的政党,必需接受对手的合法存在,而不能胁持国家暴力去压制政敌;可是,纳吉却连布衣的黑衣运动也不能容,非先抓了百多人才肯释放13个内安法令的扣留者,而放人之后,依然拒绝废除恶法,以求日后再用。

一个民主的政党,必须 党国分开,不公器私用;可是,纳吉却坚持让官僚、警察系统成为巫统的家臣、家将,因而始终不肯让反贪污委员会真正独立运作;而警队败类杀人、强奸、舞弊、营私的丑闻罄竹难书,政府始终拒绝成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来整顿警政。

一个民主的政党,必须尊重老板,而不是把老板当宠物或奴才,整天想以父母官的姿态来奴役公民的思想,甚至视网络为洪水猛兽;然而,巫统却始终不肯放弃对媒体的垄断与控制,利用主流媒体的不肖业主与文棍,一边粉饰太平,一边抹黑独立媒体与网络,务求将公民变成蚁民。

一 个民主的政党,必须相信权力的分散,以便政治精英之间可以互相制衡与监督;然而,巫统控制的中央政府却视民联州政府为仇寇,连旅游业、教育问题都要事事打 压,而且坚持要州政府控制地方政府,妄想可以从中央到地方一条龙控制,落实一党制的梦想,所以绝对不允许地方政府选举。

民联有背叛民主的危险,国阵根本就是在巩固独裁政权!在不理想的追求者与姑爷仔之间,我们有真正的选择吗?

反对回教国的人最喜欢形容阿尔及利亚回教主义政治的这个说法:“一人一票,一生一次”,因为回教主义者并不排斥参与民主选举,但是,却准备在选举之后取消民主。

把巫统看成是正常政党,而不是民主的敌人的危险就在于此:如果我们让巫统在下次大选保住江山,万一它固态复萌――从《马来西亚前锋报》主子还掌握媒体霸权的角度去看,这个可能性很大—我们还有制裁它的下一次机会吗?

是的,在国际大势跟前,巫统很难在经济上重建它的族群政体(ethnocracy),然而,只要一党制的威胁不除,我们能阻止它玩弄其他课题吗?它会放过宗教这核子武器吗?

为什么巫统翻身,一党制就可能很难再推翻?问题在政党生态。想想看,如果政治体制不改,马来人反对势力继续受到打压,华人却因为经济开放重新拥抱巫统,被背弃的马来人政治领袖与群众,还有可能支持给予非马来人、非回教徒更平等的代价吗?

如果被我们背弃的马来人盟友们,看破马来西亚政治的本质,决定与巫统结盟,或者在族群、宗教问题上与巫统争一日之长短,请问少数族群公民的未来在哪里?

反过来说,巫统要是下了台,新上台的民联便不能不大刀阔斧改革,所有巫统今天能承诺的,民联只能给得更多,而非更少。

因此,只要巫统还没有放弃复兴一党制国家的念头,支持国阵就是为了短暂和迟早必然得到的经济利益,断送政治权利与其他领域的改革;而推翻巫统,则是追求经济与经济之外各方面的改革与开放?这盘生意,你说应该怎么做?

给纳吉的五点民主化诉求
我愿意比唐南发给巫统多一点机会。如果巫统和国阵要被视为与民联同等级的民主政党看待,而不是被当作垂死挣扎的独裁势力余孽,纳吉就必须大胆开始政治改革。作为有权决定他去留的1100万名老板之一的我,要求并不很高;只要他能够在未来一年内开始给我上以下五道菜,我就完全不咎既往,以平等态度对待巫统和国阵:

一、霹雳州选举—放弃政变之图。
二、废除内安法令—放弃白色恐怖。
三、成立“警察投诉与行为不检独立委员会”—放弃党国鹰犬。
四、开放媒体—放弃愚民政策。
五、恢复地方政府选举—放弃中央集权。

比起废除新经济政策和解决改教争议所可能触发的马来人民族主义右派的反弹,我的五点民主化诉求简直易如反掌,至少就算完全从族群角度去看,不但绝大部分的非马来人和非回教徒会欢迎,马来人和回教徒—至少民联党人—也完全不吃亏。

这么能够左右逢源的好事,纳吉首相,如果您不是心里依旧暗藏复兴一党制国家的污浊念头,为什么不做?做得出来,您的“一个马来西亚”,就算没有歌曲图像,也必然所向无敌,民间的什么“一个黑色马来西亚”运动都要望风披靡,大学生要再涂鸦对尊夫人说三道四,也不会有社会人士的同情!

事不宜迟,您已经敢把安华的经济政策抄过来了,现在赶快把他的政治改革大旗也抢过来吧!这才能显示出做儿子的能青出于蓝,而胜于蓝!

黄进发是政治学者、澳洲莫纳斯大学马来西亚分校讲师。

Tuesday, June 30, 2009

【转载】非踹倒国阵不可!

作者/唐南发专栏 Jun 30, 2009 04:16:39 pm

【乱石崩云/唐南发专栏】在1900到1997将近一百年间,保守党执政英国的时间达到三分之二,被视为“当然的执政党”(the natural governing party)。到了1997年,保守党连续执政已长达18年,意味着25岁以下的年轻人不曾真正体验过工党执政的滋味。

执 政久了,保守党要员们都染上要不得的习性,丑闻弊案层出不穷。纵使英国在1997年5月的经济形势一片大好,失业率达到世纪新低,厌倦了保守党政客面孔的 选民依然义无反顾地把票投给了工党,使其以狂风扫落叶的姿态上台执政,以至具有两百年历史的保守党在本世纪尚未曾执政。

同样的政治变化也出现在德国。尽管成功促使东西德统一,复兴经济,也为德国在冷战后的欧洲大陆找到了新的角色定位,但基督民主联盟的党魁科尔依然在1998年9月的选举中败给了社会民主党,结束他长达16年的总理任期;原因无他:管你治国功绩如何,人民就是要换人做做看。

当 然,马来西亚“国情不同”,无法与这些成熟民主国家相比;但往深一层思考,除了怪胎式的种族/宗教政治结构以外,这个国家和世界上的任何一个民主体制比较 都没有任何特殊之处。即便我接受英国和德国社会富裕,族群成分单一,民主实践历史悠久,依然不能解释为何其他处在发展中的多元文化/民族/宗教的国家可以 享有稳健的民主进程,我们却不能?

印尼十年深化民主文化
远的甭说,就看看咱们身边的印尼吧!这个全球最大的回教国家在今年有两场重要选战,即四月的立法议会选举和下周三举行的总统选举。各党派人士――包括相对保守的回教势力――都在公开的平台上理性论争,争取选票,至今不曾听闻任何煽动性的种族性言论。

苏 哈多政权垮台以来,印尼在短短的十年间发展出本区域最稳定和成熟民主文化,从形式到内涵都不断深化。四月份的议会选举期间,我身边一些朋友的印尼女佣还收 到寄自雅加达的邮寄选票,提醒她们到印尼驻吉隆坡大使馆履行选民义务,我们那缺乏专业操守的选举委员会还真应该到印尼取经。

国 阵执政超过50年了,从思维到方式都极为僵化。纳吉上台前后,高谈阔论“不改革即灭亡”的次数之多让人生厌,却始终是雷声大雨点小。其巫统同僚,上至慕尤 丁下至莱益斯雅丁,都不断在教育,文化甚至甲型(H1N1)流感课题上为“全民的马来西亚”倒米,而巫统掌控的《马来西亚前锋报》也继续在煽动其读者的情 绪,丝毫不见任何反省。

阁员脑袋都生锈了
其 他内阁成员的脑袋也生锈了。旅游部长黄燕燕呼吁媒体不要炒作甲型(H1N1)流感的新闻,以免吓走观光客,却忘了我们的政府也促请国人没必要莫造访所谓的 流感疫区国家。疫情扩散的非常时刻,保护人命最重要,此时少了旅游收入事小,掩盖真相破坏国家的公信力事大。马来西亚究竟站在哪个道德制高点上“宽以待 己,严以律人”?这样的思维,不就是50年政权不变造成的吗?

这些“当然执政党”的通病已经算是小儿科 了;国阵治下,警队贪污、司法不彰,官僚的种族主义作风都已成了普通常识。巴生港口自由贸易区闹了那么大丑闻,至今不见林良实和陈广材出来交待片言只字, 其他内阁成员都一边冷眼旁观,看翁诗杰能横行到几时。政党和商界利益输送也发挥到了极致,所以你今天高价在一个绿意盎然的地区买了房子,已经无法担保明年 那里不会万丈高楼从地起。

我不敢断言国阵最终不会落实改革。如果目前选民意向不变,民联也一再有所斩获, 为了保住政权,国阵或许会破釜沉舟。不过,纵使这家老店成功转型,人民还是必须让它倒一次,尝尝在野的滋味,也逼使它的成员年轻化。国阵不倒,国家的政治 无法得到新生,也找不回民主的活力。就算到时的民联政府不济,至少换回去的国阵政府不会是看腻了的同一批人,想偷吃还得看看人民脸色。

撒切尔夫人和科尔都已风烛残年,苏哈多也于去年作古。但主导马来西亚政治的,依然是纳吉、慕尤丁、马哈迪这些挥之不去的老世代政客,加上许子根、蔡细历和三美威鲁这些丝毫没有新思维的宫廷小丑。你能不厌烦吗?

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n/10087.html

Thursday, April 2, 2009

【强力推荐】面对面的侧写——他还没脱裤,你就叫床了

林宏祥的文章总是那么的让人惊叹,而且铿锵有力。
看了他的文章后,接下来我倒很有兴趣知道星洲日报“正义”之笔郑丁贤(郑丁贤文章http://opinions.sinchew-i.com/node/9344)会如何回应?

我真希望郑丁贤回应林宏祥的最新文章。名笔郑丁贤不回应也不可以了吧?

【摘自独立新闻在线】
面对面的侧写——他还没脱裤,你就叫床了

作者/林宏祥专栏 Apr 03, 2009 11:46:34 am

【荒城手记/林宏祥专栏】去年3月8日以后,我们一路颠簸,走到了今天。此时,我们被逼眼睁睁看着纳吉上台,成为马来西亚第六任首相。这一刻以后,纳吉要在国际舞台上代表马来西亚人发言。无论他的“一个马来西亚”概念是否有我的存在,总之他口中的每一句话,我都要负上最起码“无法让他不代表我”的责任。

是的,我是新闻从业员,但这不代表我不能对纳吉持有个人立场。我不认为我需要用“伪中立”、“假客观”掩饰自己真实的想法与感受――反正这个年代,每个人心中都有一把尺,在纷乱的“偏见”中主观判断。问题不在“主观”,而在于谁的主观垄断了新闻、谁的偏见主导了舆论。
过去一年,日期的数字,组成了这个社会的集体记忆与想象,也解构了社会心理的恐惧。“308政治海啸”袭卷以后,“916变天”的憧憬,取代了“513暴乱”的阴影。然而,“528报殇”的伤口,始终没有愈合。“403纳吉上台”之前,这个脓包溃烂的臭味,再度飘荡在空中……

蒙古女子命案:
何为公平的要求?
“一个人被证明有罪之前是无辜的”。我若不坚守这个原则,我会失去反对《1960年内安法令》的主要理由。我对嫌犯应有“受审与辩护”的基本人权没有双重标准――对“可能”撞进双峰塔的恐怖分子如此,对“可能”用C4炸掉蒙古女子尸体的凶手亦然。

“……正如他所说,人民应该以他的实际表现来评断他,不是以各种猜测和刻板印象来看待他。这是一项公平的要求。”(摘自郑丁贤《与纳吉面对面》

我认同,这是一项公平的要求。然而,马来西亚人民要求自己的第六任首相,通过独立、透明、具公信力的司法程序,公开证明自己不只是清白,且看起来清白――这,莫非是不公平的要求吗?

这绝非(只是)“关起房门你情我愿”的男女(男男/女女)私情,这是“在森林公开摧毁人命、引爆尸体”的谋杀案件。嫌凶是纳吉身旁的智囊、保镖;C4出自纳吉掌管的国防部(案发时)……纳吉没有否认网络上揭露的来往手机短讯内容,仅以“这是隐私”、“我没有滥权”回身闪避。【点击:间接承认手机短讯真实性? 纳吉否认滥权干预蒙女案】

他的清白,原来都是自己给自己下判的――然后转告记者,或者在众目睽睽之下向神发誓。留下记录的白纸黑字,则用来严禁他人在补选中议论此事。只是,2009年不再是“领袖说他自己清白,就清白”的年代――怀疑是为了相信;“禁止怀疑”,只会更快地把人推向“另一个相信”。

避重就轻:
岂止是猜测与刻板印象?
把纳吉一切负面的消息轻轻扫在“猜测和刻板印象”的地毯下,如果不是避重就轻,应该就是水准太低的问题。即便不追究1987年 站在“用华人的血洗马来人的剑”布条中的那个身影(因为那是善于把“跨代事物和历史”联接起来的马华公会总会长翁诗杰都不敢触碰的拼图方块板),而把时间 范围锁在308之后--若哪个本地评论人对纳吉还处于“不清楚、看不透”的状况,唯一能解释的应该就是香港的陶杰没有写过关于纳吉的文章。

一个副首相在日理万机之际,有闲情检验一个23岁奶油男生的屁眼,然后在自己领军督导的峇东埔补选中,把“安华将阳具插入赛夫肛门”露骨的描绘--用言语散播在群众大会上、用文字挂在路边、用影像塞进家家户户的电视荧幕中。

面对民意的流失,这名巫统署理主席,在马来人社会虚造“危机”,指责政敌是出卖马来人的叛徒。雪兰莪、霹雳、槟州民联政府签批建设养猪场、签发华人新村地契、公开招标的课题被炒作--在马来人社会制造不安、惶恐,在族群与族群之间制造猜疑、煽动敌意。

面对政权垮台的可能,内政部在去年9月16日前夕援引《1960年内安法令》扣留部落客拉惹柏特拉、民联雪州资深行政议员郭素沁、《星洲日报》高级记者陈云清--至今都没有找到犯罪的证据。这名候任首相,没有一丝歉意。

2009年2月,纳吉入主霹雳州巫统/国阵,民联议员突告失踪,然后出现在他的记者会上。一个民选州政府,像“民主之树”旁的石碑,被砸碎、被泼漆、被连根拔起--而纳吉始终不敢面对民意,推说“解散州议会、重新选举”,是劳民伤财之举。

眼 前正在发生的是,内政部在三场补选频临之际,将人民公正党及回教党的喉舌高高吊起,长达三个月。水炮车长驱直入、催泪弹空中散落,强硬驱逐出席聆听民联政 治讲座的人民。纳吉领导下的巫统,继续用“背叛君王”的罪名,套在民联大臣莫哈末尼查(Mohd Nizar Jamaluddin)身上;继续用粗糙的论述,愚弄马来人社会,要这个民族停留在“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的封建时代……

拒在脱裤前叫春
这 么一个政客,在上台前夕,抵访《星洲日报》。一个小时的“独家”对话,表达了疲弱的“不认同以‘关闭报社、禁发准证’作为控制媒体的手段”之立场,却未解 释何以吊销两份党报三个月的决定;倡议一个“全民马来西亚”,却不晓得如何与“马来西亚人的马来西亚”概念区分的;对于《1960年内安法令》、《1948年煽动法令》,甚至《星洲日报》最为切身之痛的《1984年印刷机与出版法令》的存废……这些“不清楚”、“看不透”,统统留给了读者。

然而,在媒体人笔下,纳吉“流露出‘仔细倾听’的特质”、“展现自信与干练,以及掌握议题的高度能力;对于未来政策,也隐然有全面的腹稿”。

过 去的丑闻与争议,于是尽数淹没在青楼此起彼落的“叫春”呻吟里;未来的期许,充斥无数的假设--“只要新政府贯彻公平原则,摒弃偏差的种族主义政策,我们 坚信,纳吉必然可成为全民拥戴的首相”、“如果他愿意继续聆听民声,瞭解社会的事实、真相和黑暗面,‘全民的马来西亚’将不会只是一个海市蜃楼”……

我只想说,如果媒体拒绝在权势脱裤之前叫春,不让胡子变成脸上的一撮阴毛,在它长驱直入前主动为权力的棒子服务--它必然是读者爱戴的报纸,言论自由将不会只是一个海市蜃楼。
这是一项公平的要求。

林宏祥现任Voice网络台(www.voicemedia.com.my)主编。


Tuesday, March 17, 2009

【转载】《大专法令》修订版符合民意吗?

转载自《独立新闻在线》。

【培根说法/杨培根】《1971年的大专法令》实施至今将近38年,期间曾数度修改过,但都差强人意,并未解除大专生的隐忧。

《大专法令》全名是《1971年大学与大专学院法令》(Universities and University Colleges Act 1971,简称为“UUCA”,马来文称则简为“AUKU”)。为了方便起见,中文简称为《大专法令》。

今年政府通过了另一项修订法令――《2009年大专(修订)法令》,且在《宪报》公布了。这项修订法令,究竟修改了哪些重要条款?这次的修订是否真能符合民意,尤其是大专生的意愿呢?是不是恢复了他们的宪赋权利呢?

现在就让我们看看修改过的条款及其含意与影响。表面上看來,这项修订法令是为了增加学生的合法权利,学生可能得到更好的程序方面的保护,享有更有利的大学生活条件。

(一)恢复大专生结社自由权?
在修订版里,大学生的结社自由权并没有得太大改善,只是少许不关紧要的改善。修订后,大学生可以参加校外某些社团和社交组织的活动,如青年组织的活动,但这只是有限的结社自由权。

以 往,法令对大专生管治得很严厉,不准他们参加校外任何社团或组织的活动。如果要参加,必须事先得到校方批准。法令修订后,大学生不必事先申请校方批准;不 过,这不等于说政府创办的大专学院的学生,可以自由参加所有社团或组织,因为修订法令还施加严厉的限制:不得参加政党、不得参加政府立法宣布为非法的组 织、不得参加政府认为“不适合”大学生参加的组织。在这方面,高等教育部长有权规定或宣布,哪些社团或组织不适合参加〔见第15(5)条〕。

这项限制大学生结社自由的规定,是不合理的,政府还是把已成年的大专生当作还未成熟的中学生看待。一个成年的普通年轻人,可以自由参加任何政党。18岁的年轻人不但可以参加政党,还可以参加大选;胜选的话,还可以当上国、州议员。至少理论上而言,法律沒有施加什么限制。

在其他民主国家,大学不管治已成年的学生生活,一切都由学生自主。反观我国大学生却被剥夺了参政的权利。这是说不过去的,难道大专生参政对当权者不利?

部 长有限制大专生结社自由的权力后,政府各大专学院的学生事务部就再也沒有权力管制大专生的结社自由权利了。法律规定,部长还未宣布任何社团或组织,“不适 合”大专生参加以前,必须征询大学管理局的意见。这等于说,校方还是有权参与決定,哪些社团或组织“不适合”大专生参加。各大学对哪些是“不适合”的团 体,必须有统一看法。

(二)学术问题的交流
为 了表示不完全限制大专生参政,修订法令提出,在学术问题上,大专生可以和政党交流。这种条款肯定将产生“灰色地带”,究竟什么是学术问题,什么是政治问 题,并不容易分得一清二楚,不存在“楚河汉界”那样的区分。这么一來,一切都将由部长和校方定夺了,大专生必须多费唇舌,据理力争。   

对大学研究生有利的一点是,他们现在可以参加校园里的选举和投票,可能成为学生领袖。 
校长中止或解散学生组织的权力稍微削弱了,因为决定中止或解散任何学生组织以前,校长必须先举行听证会,听听学生的辩解。校长的裁定不是绝对的,学生可以就他的判定向部长上诉。
 
(三)有限的言论自由
学 生现在可以向报界发表他们对学术问题的看法,但必须局限在各自的学术研究范围。在学术研究场合,他们可以提出评语或批判,但不属于他研究范围的学术问题, 就不能向报界发言了。这样的规定,似乎是狭隘些。学术问题,不一定是专家才能发表意见。作何人,只要他对某个学术问题,自行研究而有心得,就应该有权向报 界发表他的看法。然后由众人去判断,他的论点是否正确。  

学 生可以在讲座会上和专题研讨会上自由发言。这本來就是大学生应有的权利,以往被剥夺了,现在算是恢复了这项权利。不过,这项自由发言的权利还是要受到限制 的。这是因为,在政党、非法团体和“不适合”参加的组织所举办的讲座会上,学生们不准自由发言。这三个“禁区”,对大专生的言论自由,设下很大的限制。         
  
当然,不管是在校园外,还是在校园內,大专生还得受到煽动法和诽谤法等法律的约束。 

(四)纪律处分取代刑罚处分
法令修订前,只要违反在大学內实施的法律,学生们就得面对刑罚处分。在修订法令下,这些刑罚处分已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纪律处分。

在原有法令下,存在着违反法治精神的“有罪推定论”(即:还没经过审判,就先认定被告有罪)。还没判罪以前,就得面对刑事责任;一路來殖民地时代惯用的集体惩罚等,这些不合理的法律条款,也被废除了(见已废除的第15B和15C条)。这些条款,本來就不应该存在,因为那是违反法治精神的。

(五)受教育的基本权利
法 令修订前,在预防性法律(如《內安法令》或《限制居留法令》等)下被扣留的大专生,将会面对自动被开除校籍的恶运。这项剥夺大专生受教育的基本权利,已恢 复了。法令修订后,大专生在扣留期间,可申请在扣留营內,参加大学考试。不过,这项参加考试的权利,还必须事先得到部长和校方的批准。

如 果一名学生被控上法庭,但法官判他无罪释放;或者,他被判有罪坐牢,但他服刑已期满;或者,他在扣留令下被释放,那么,在这些情況下,他有权要求回到大学 里去继续念书,完成他的大学课程。他被关押或扣留的那段时间,不算在校方规定的,完成学业所需要的时间内。比方说,他的课程为期四年,他被关押或扣留的那 段时间(如:五年),不算在内,也就不影响他回校,继续完成他的学业。      

万一当局不允许他回到政府创办的大学里去念书,他可以转到私立大专院校去。他甚至可以转到另一间政府开办的大学去念书。不过,他必须事先得到部长的批准。

这就意味着,校方取消学生的大学文凭或大专文凭的权力,已削弱了。 不能再像以往那样,随意剥夺学生完成学业的权利。学生至少有多些法律程序上的保障。

(六)修改纪律程序
修订法令对学生面对纪律程序方面,作了一些修改。法令修订后,学生可以用口头方式陈情,或者,以书面方式陈情。也就是说,学生在面对纪律调查,为自己提出答辩或辩解时,可以口头陈情,或书面陈情。并且,还可以通过他的代表,为他辩护。

如果学生不服纪律委员会对他的判定,他可以向校方管理局上诉。以往,部长可当场即席驳回学生的上诉。部长的这项权利,现在己废除了。 

(七)废除自动中止或开除学籍
未修改前的法令规定,如果一名学生被提控以刑事罪, 或者被判罪名成立,或者,他在“预防性扣留法律”下被扣留,那么,他将自动中止学籍,或自动开除学籍。这项法律条款已废除了。
  
法令修订后,校方決定中止或开除一名学生的学籍以前,必须考虑到,他所犯的罪行,是不是严重的,或者只是轻微的刑事罪。校方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是,他所犯的罪行,是否和学术性质无关。          

(八)学生进入校方管治局
法令修订后,大学管理局將设立“学生福利小组”。这个小组的成员中,有两名学生代表。大学评议会(SENATE)可以邀请一名学生,参与他们的讨论会。 
 
(九)结语:应废除《大专法令》
一 路来,政府对大专生的活动,常加以限制或管制。法令修订后,限制稍微有些放宽。但是,修订法令所作的修改,实际上,大部分集中在程序问题上。大专生的实质 权利,如:所有公民所应享有的结社自由权利,还是受到严重限制。他们不得参加政党,不得参政,如:不得为他们所喜欢的政党站台。更甚的是,不得参加政府主 观上认为“不适合的”团体或组织。

什么是“不适合的”团体或组织,全凭政府行政长官的主观判断。政府行政长官,出于对既得利益的考量,能不能公平,客观地決定:什么是“适合还是不适合”的团体或组织呢?这是一个未知数。   

显然,2009年的修订法令没完全恢复政府开办的大专院校的大专生结社自由的基本人权;因此,这次的修订法令,不能满足大专生的愿望,因为他们不能享有宪法所保障下的基本人权。

真正的一劳永逸的解決办法就是,废除不合理的《大专法令》。毕竟,《大专法令》是我国特定社会和政治环境下的产物,只能阻挠我国发展民主的进程。

Wednesday, March 4, 2009

【转载】期待解构巫统3R攻势的新论述

作者:余福祺

......公正党在去年308大选之前是所有马来西亚政党当中,最有论述架势的政党。当时安华提出了以《人民主权》(Ketuanan Rakyat)来替代巫统的马来主权(Ketuanan Melayu);以不分种族、宗教扶贫的《新经济议程》(New Economic Agenda)来取代巫统独惠国阵朋党的新经济政策(New Economic Policy)。

夹着非巫裔选民以及城镇地区中下层巫裔对巫统贪腐文化以及金钱政治的高度不满,公正党意外的以这两个初具轮廓、仍未见其实质全貌的政治论述吸纳了大量的中间选民游离票源,在308大选中大有斩获,一举从国会蚊子党一跃成为国会最大反对党......

宣布反击国阵3R宣传攻势

无论如何,在 政治论述从缺、跳槽变天谣言满街飞大半年后,欣闻安华在日前于公正党全国国州领导层干部的讨论会议上又尝试重新提出新的论述,要求该党领袖引领人民走出巫 统向马来社群发动的3R宣传攻势,避免马来民族重新退回狭隘、落伍与封建的思维,让巫统分而治之的伎俩得逞。

用汉惹拔事迹撼动愚忠和盲从

安 华所指的巫统3R宣传策略是——Race(种族)、Religion(宗教)与Royalty(皇室)。而安华提出化解当前最棘手、来自巫统对该党的叛君 污蔑(属于巫统的Royalty策略范畴)的论述,主要是以形象中庸、英明、广为马来社会传颂的马六甲王朝宰相敦霹雳(Tun Perak)敢于违抗马六甲苏丹下令杀死汉都亚(Hang Tuah)旨意的典故为“抗君”的楷模,来反驳巫统的宣传攻势,而非以更具正义感、义气和血性,却也拥有更浓厚叛君色彩的汉惹拔(Hang Jebat)来唤醒大家避免落入愚忠和盲从的迷失。

在《汉都亚传奇》(Hikayat Hang Tuah)中,虽然汉惹拔和敦霹雳都同样同情汉都亚的遭遇而做出叛君的行为,可是,故事的结局却是敦霹雳与汉都亚最终站在同一阵线保卫马六甲苏丹,汉都亚更因为“成功歼灭”欲对马六甲苏丹不利的汉惹拔而获得苏丹的赦免和嘉奖。

因此在引用“抗君”楷模的选择上,安华选用敦霹雳是较符合“马来正史”的,换句话说,也更政治正确和更能让马来平民接受的。巫统的宣传机器不太可能敢于作出任何玷污顿霹雳在马来群众心目中地位的攻势。

全文请阅读:http://www.malaysiakini.com/columns/99555

Friday, February 27, 2009

【转载】巾帼何须让须眉?——女性政治参与狂想曲

作者/谢伟伦专栏 Feb 27, 2009 05:56:40 pm

【异议笔记/谢伟伦专栏】年 初至今,国内发生多宗与性别议题相关的事件都牵涉到女性政治人物,凸显女性从政之途颠簸。当前女性从事公民参与(尤其是政治参与)仍面临囿于传统男女刻板 分工角色的严厉挑战;社会虽已逐渐接受女性政治人物在公领域中的活动,但仍不免对之投以怀疑眼光与有时刻意的丑化与打压。

去年3月8日全国大选一周年转眼将近,虽然越来越多女性从政,或进入议会、扮演立法者的角色,女性进入官僚体系也很普遍,不过如果握有权力的女性或族群依然接受、附和男性的、主流的价值观,两性政治平权之路依然迢遥。
没 有人会否认,女性在政治权力位置的低比例是全世界普遍现象。到目前为止,选举基本上还是以男人为主的政治游戏;所谓“以男人为主”,当然不是说女人就不能 玩。女性在世界各地陆续争取到平等投票权,最早可以追溯至19世纪末,其他各地一般来说至少也有四、五十年的历史了。一票对一票,女人当然是选举生态中的 最重要一环。
不 过这种制度面规范的一票对一票,在现实的社会网络中运作起来,其实并非真正等值。以我国为例,每到选举热季,女性通常是以两种身份出现在选战中:第一种是 候选人的太太、妈妈、女儿、情妇、外遇、一夜风流……,供候选人营塑自我形象,或由对手持以攻讦;另一种则是拥有选票的特殊选民团体,成为候选人、争取讨 好的重点之一。
女性候选人=/=女性代言人
然 而,从完整“公民权”的角度来看,女性在选举中显然严重缺乏另一种身份──候选人。不论在任何选举中,女性候选人的比例充其量都只能达到点缀的程度罢了。 整个社会的惯习(habitus)与预期层层地堵阻了女性从政之路。女性从政之路被用非正式、非制度性的方式逼窄了,一个自然的结果就是:女性普遍地对公 共事务政策性的布局思考不感兴趣,女性被定义、定位为只关心切身福利、只计较家庭琐事。整套价值系统真正的作用,其实是隐性地剥夺了女性的主动参与、决定 政治事务的权利。
每 到选举,一定会有人呼吁女性选民把票投给女性候选人;反过来看,也一定有人义正词严地质疑“女性候选人当选后真的会替女性说话、替女性谋求福利吗?”在现 有的政治势力架构底下,这个问题是绝对应该问的,而且认真追究,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定是“不见得吧!”尤其是在代议制度下选举民意代表,这项考虑会格外明显 地浮上来;在议场上打滚的女性真的了解其他同胞的需要?她的想法、价值观真的令她较接近女性观点吗?我们当然不能因为她的女性身份,就认定她会是女性的代 言人。
不过退一步看,我们会发现这其实是民主制度里一个大问题的特殊反映。所有代议制度都必须处理的大问题是:“如果我们选出来的代议士无法代表我们、不为我们说话,只求私利或跟别的集团势力挂钩,忽略我们的需要,该怎么办?”换句话说,就是代议制度的授权程度问题。
没 有任何一个代议制度会是无条件授权,选上的人可以不受监督、随心所欲的。选举结果结束后选民对代议士持续的监控,主要靠两种机制,一是罢免权的行使,另一 个就是寻求连任时的选票压力。一位胡作非为、辜负选民的代议士,选民有权力在任期中予以罢免,更重要的,选民可以在其任期结束后以选票中止其连任之路。
回 到女性参政权上看。女性代议士不一定替女性争取福利,一项关键原因就在她未必要对女性选票负责。她是在单一选区底下选出来的,虽然此制度不利于保障女性参 政机会,小党与无党籍候选人也难以出头;但要竞选连任时,大可以靠党内男性领袖支持当选,所以男性主控下的派系利益对她的影响当然会高于选民福祉。这就很 像霹雳州出身的国州议员,若能靠党中央操盘连选连任,这种情况下他当然是对中央言听计从,而不必管霹雳人的贫富死活了。
以性别分隔选举
要 解决女性参政权无法充分伸张的不公平现况,或者一个釜底抽薪的办法是:以性别为划界、分隔选举。男人选男人,女人选女人。在代议席次上的计算安排,比照区 域的人口比例制,若干人口选出一席。这样一来,男性席次应该与女性席次约略相等,稍微扭转女性参政不足的现象。而且男性选民只能投男性候选人、女性选民只 能投女性候选人,女性政客必须向女性选民负责,有失职时,女性选民就可以充分操持有罢免、抵制的权力。
这个办法有人可能会觉得很荒谬,无法接受,并提出许多反对的理由。其实以性别为分隔投票的理论基础和区域分隔投票是一致的。雪兰莪州选民不能投霹雳州候选人,因为霹雳州的利益不应该由雪兰莪州人决定,那为何女性的利益可由男人决定?
一 定还人会说:“女性对政治事务未必感兴趣,对公共政策又不了解,性别分隔选举一下要选出这么多女议员,到哪里找?而且女性代议士大量涌入,必将影响议会的 问政质量。”这种讲法我们在民主开放改革过程中已经听很多了。什么人民的素质,什么民主与教育程度的关系等等,然而事实证明,民主制度就是最好的教育,参 政权的开放是引诱公共讨论的不二法门,如果说真的有半边天是开放由女性独力来决定的,我才不相信女性还会这样冷漠下去。
还 有会反驳说:“女人选女人,全世界都没有这种事。”这一点我大概只能承认。的确,全世界好像还未曾实施过这种制度。1990年代初,美国“全国妇女组织 ”(National Organization of Women,NOW)曾经在内部讨论过一阵子,后来毕竟未能化为运动形式进行。不过,没有人做过的事并不就一定是错的,女性在全世界各地都继续遭受到歧 视、压迫,也并不就是对的。
女 人选女人,凸显性别平等的制度化需求,会是对父权宰制的一大打击。为何不做?男人一定会反对、反抗,女性却不应该放弃这样的基进思考努力。尽管西方女性主 义政治学者从故纸堆中逐一挖掘男性思想家之性别偏见与性别盲,但对于重构包含性别视角之政治思想与理论之影响,似乎仍须努力。也许21世纪的世界史课本里 只有一句话提到马来西亚:“全球第一个给女性充分参政权的先进国家”呢!我们又何必自我设限、继续等待?

谢伟伦曾任职媒体,现从事非政府组织工作。

Friday, February 13, 2009

【转载】好朋友?

文:欧阳文风牧师

国有不少保守的政治人物,因为信仰基督教原教旨主义,所以对同性恋特别反感,大力反对同性婚姻。不过,他们总爱伪装开明,故作开放,在反对同性婚姻之时,总不忘加上一句:我并没有歧视同性恋,我只是不能认同他们的生活方式(喂,同性恋不是一种生活方式,
同性恋是人!),我有很多好朋友也是同性恋!我只是不会选择这种生活方式。(美国共和党的副总统候选人也说过这种话)

嗯?好朋友?真的吗?那怎么你对同性恋那么无知,以为是一种可以选择的生活方式?他们没告诉你吗?还是你不相信你的好朋友?
有者更绝,还特别强调「我最好的朋友(best friend)是同性恋」。但有趣的是,我从未见过他们的好朋友,或「最好的朋友」走出来说「我是同性恋,但我的好朋友,或「最好朋友」反对同性恋,不过
他还是我最好朋友」。

我是不可能和大力反对同性恋的人做好朋友的。不是我不要他们,而是如果他大力反对同性恋,以为同性恋错误,而我就是同性恋,那他的意思就是认为我的整个存在就是错误,我们怎么可能做好朋友?

好朋友是开心的事一起分享,伤心的事分担我的痛苦。我谈恋爱了,一个大力反对同性恋,认为同性恋罪恶的人,会为我开心吗?我失恋了,他会和我一起流泪吗?他可能安慰我,鼓励我再接再励吗?

你说,我们怎么可能成为好朋友?

如果我失恋了,你幸灾乐祸,如果我谈恋爱,你以为我走向地狱,咒诅我的爱情。对不起,不要告诉我,也不要告诉任何人,你是我的好朋友。我没有这种好朋友!这种人,至多只是我的朋友,和「好」字沾不上边!

我有一个朋友,她大力反对同性恋,但她对我说「你和爱人在一起,生活幸福,我也为你开心」。

我相信她是真诚的。只是因为迷信宗教的关系而反对同性恋,她其实很无知,不知自己在说甚么。

一个反对偷窃的人,会说「我虽然反对偷窃,但你偷了几白万,从此不愁吃,真为你开心」?

一个反对杀人的人,会说「我虽然反对杀人,但你杀了人,你开心,我也为你快乐」?

一个反对家庭暴力的人,会说「我虽然反对家庭暴力,但你昨天把妈妈打了一顿,泄了一口气,你开心,我也为你开心」?

除非一个人思想混乱,胡言乱语,否则不可能说上述那些话。可偏偏有人会说「我虽然反对同性恋,认为这是变态反常罪恶的事,但你开心,我也为你开心」!

一些反对同性恋的人思想有多混乱,从此可见一班。我宁可他们对我说「同性恋罪恶,你千错万错,我不会为你做恶事而快乐开心,我也没有你这种好朋友!」这种话虽然难听,但至少还有一点逻辑。

那些骂同性恋的人,许多人完全不晓得他们身边有许多人是同性恋,甚至不知道他们至亲最爱的人也是同性恋,还到处咒骂。同性恋向他们走出来后,按情按理,他们不可能马上变脸,结果就说出许多类似上述的白痴言论。可怜!

其实,从此你也可以发现反对一个人的性取向,咒诅别人的爱情,是多么无理的一件事。

Thursday, February 5, 2009

【转载】好文章两篇

弱者的武器/暴力——叶新田被打启示录(上)
文:张溦紟/杨洁

......国家政府无法正视民间社会的需求,也并未提供管道有效地吸纳大众的不满和怨恨,因而社会大众才会选择参与成本高的社会运动,经过自我组织的方式向国家机器发声......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01/23/27.html

弱者的武器/暴力——叶新田被打启示录(下)
文:张溦紟/杨洁

......弱势者是不是就轻易可以“选择”非暴力形式,而“避开”暴力形式表示不满与抵抗呢?讽刺的是,就算是相对民主的国度,弱势者的暴力武器依然存 在。弱势者选 择“暴力”来表达态度,不全然是因为其受到压迫的困境导致其情绪处于失控顶点,反过来说,其实是因为不信任拥有公平与公开的平台可以发声或者对话,而“暴 力”形式变成其可以表态的“理性抉择”......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9/01/24/29.html

Thursday, January 29, 2009

RPK新年新文章,有意思!转载!

人民公正党将会在明日(星期一)下午一时至三时假巴生福建会馆举行新春团拜。我到时将会身穿反内安法令T恤出席,我邀请大家与我一样的穿着出席。

今天的星报报导说回教党抗议举行蕾哈娜(Rihanna) 演唱会......

......
你也许不同意回教党示威抗议这些『性感』的演唱会,我也有同样看法。我觉得当我们有更大的意图的时候,这只不过是很琐碎的事情。这不是说我们已经有一个很完美的社会,还有很多的要做的事情,也有很多重要的课题要解决,我们必须要搞清楚事情的优先前后......

......尽管如此,我不会对回教党抗议『性感』演唱会说三道四。若他们要抗议任何他们要抗议的事情,那绝对是他们权利。思想、言论、集会、结社等自由,是我们的权利,也是回教党的权利。所以他们绝对有权利去抗议『性感』演唱会 – 就如我们有权利反对他们的抗议一样。那才是一个公民社会∶异见同存......

......无论如何,我觉得我们搞的这些烛光会都达到了目标。或许我们应该换一换策略,以便传达我们的讯息给更多的 人知道。毕竟,若我们只在八打灵公民中心前面的漆黑停车场拿蜡烛的话,只有约200名的参与者能够收到讯息。那么其它的2千6百万马来西亚人呢?他们也需 要了解该项课题,而烛光会则办不到这点。

我所要的是民联五州政府也参与反内安法令的运动。他们可以在州内道路设立告示牌,就像他们在霹雳及吉兰丹所作那样(就像那种写着※『在你还未被祈祷之前,请先祈祷』的告示牌)。

※Sembahyanglah sebelum kamu disembahyangkan

告示牌可以写着: 『内安法令违反回教』,『回教反对内安法令』,『对内安法令说不!』,等等的。这可以看成是五州政府对反《内安法令》运动的支持。这样一来,更多的马来西亚人会收到讯息,比在一场烛光会的200人还多。

公 正党将在巴生福建会馆举行华人新年聚会。时间是明天(星期一)下午一时正至三时正。我会穿者我的反内安法令T恤出席。我邀请大家随我一起做同样的事。我们 然后把安华『围到』墙角,要他拜托五州政府参与这第二波的反内安法令运动。若他们拒绝,那我们就知道民联对这课题只是嘴巴说爽而已。我们要他们兑现诺言。 除此之外,别无他法。

大家明天就跟着我去吧!去听听安华会怎么回应。最好是我们所要听到的。回教党在忙完他们的『反性感演唱会』示威后,应该可以开始向民联五州政府施压了。他们理应这么做,也应该做得更多,不只是嘴上说说而已。

全文请阅读:http://ccliew.blogspot.com/2009/01/blog-post_25.html

Monday, January 19, 2009

【转载】我们的“档案情结”

【异议笔记/谢伟伦专栏】

......依一般民主国家的机密保护法规定,所谓注销,指的是政府之前核定机密是错误的,因此现在注销;而所谓解密,则是指当初的核定是对的,只是现在无需再保密,因此解密。显然,公共工程部日前解密相关资料,就是坚持当初机密核定的动作是无庸置疑的。

我们一般概念里的档案,与英文的Archive略有距离。Archive指的是一切有系统、有组织、经历长时间制度性收藏的文件;在西方国家,政府固然是一个绵延稳定的制度性机构,相对地民间也自有如教会等组织长时间存在、运作,因此除了有官方的Archive,也有民间的Archive。实际上,自中古以降,教会钜细靡遗且深入偏僻荒乡小镇的档案,对历史(尤其是社会史、文化史)的理解,远比政府官方档案有用得多。


我们意识里的档案,却是和政治、官僚体制紧紧相连,档案官书几乎成了可以互通的名词。同时,我们对档案抱持的种种态度,背后预设的是一套闭塞的历史书写模式,缠卷组成一套复杂的档案情结......


......希望有一天,档案也不再是的,档案应该还原为制度运作的纪录,甚至是民主审议、决策透明的纪录。要到那一天,档案才算真正的解密


* 谢伟伦曾任职媒体,现从事非政府组织工作。


阅读全文请点击:http://www.merdekareview.com/news.php?n=8603

Tuesday, December 2, 2008

《创意接到了律师信》,赞!

杨善勇写明志......赞!

誰是誰非,《當今大馬》引述黃明志在部落格的回應說,他只是以一種具有「爆發力」的方式表達抗議:「世界上流行的絕食、自焚等抗議方式,都跟她們本身訴求的主題沒有什麼關係,因為它們的目的是先要引人注意,才來表達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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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成龍、楊紫瓊二人居然可以在吉隆坡高庭門前,從重重疊疊的保安企圖搶出匪徒綁架的愛妻,有損皇家警察威嚴;幸好馬來西亞政府寬宏大量不計較,沒有因此起訴成龍破壞國家的崇高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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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用黃明志的歌詞, 實情「就像榴蓮一樣硬硬尖尖/只是看你敢不敢打開/看看裡面的真相/他可以很臭也可以很香/只是看你有怎樣的鼻炕」。

请点击以下链接读全文:

http://www2.orientaldaily.com.my/press.php?TASK=news&TYPE=FAM&NEWS=2UzH001600E08dWc18dQ25Ie0S8E3PM4

Monday, December 1, 2008

当非主流碰主流,你站在哪里?——向反抗者致敬

这文章摘自王明志的部落格

文:歐陽文風


黃明志的短片又鬧爭議又惹風波,這次出事的短片是〈丘老師ABC時間〉。按明志的才華與出位的藝術表現手法,我完全不會驚訝或意外他又鬧事「出事」,上次風波後如果他從此靜潛,那才是問題﹐才真令人失望。

這 次我令我驚訝的反而是不少讀者與時評人對這短片的反應,這些反應從指明志攻擊母校、破壞中化中學形像,到批評他的創作低級、粗俗、不雅,至淫穢猥褻等,不 一而足。除了傅向虹在接受〈當今大馬〉中文版訪問時指明志的性別觀念其實很主流之外,其余評論者的批評幾乎大同小異。令我感到驚訝的是,當我讀了這些評 論,再去看明志的短片,發現十之八九的評論,不只錯誤解讀短片,而且錯得如此魯莽一致,簡直就是從同一角度解讀,再從同一模式進行陳述彙編,整齊劃一,這 不啻是一個十分值得思考與探究的現像。


當然,我這麼說絕非指明志的短片沒有可批評之處,但本文更有興趣的是針對這些批評明志的言論與論述進行反批評。

〈丘 老師ABC時間〉共有三個單元,第一和第二單元有關丘老師教ABC,各別片長4分55秒和4分47秒;第三個單元是明志的饒舌歌創作,片長2分59秒。這 三個單元必須按序視閱,否則不可能了解作者創作原意。我閱讀了不少人的評論後再看明志短片,我認為有許多人其實並沒有認認真真,完全不帶偏見的去把3個單 元都好好的至少看過一遍。

我甚至懷疑我相當欣賞的時評作家唐南發有沒有把短片的三個單元從頭到尾至少仔細的看一次,否則他不可能說黃明志「放棄對國家的批判」、「挑軟的吃,對自己母校大加撻伐」,這完全與事實不符。

第一點,有關母校。

這 短片從作者母校中化中學取景,如何破壞中化中學形像或對「自己母校大加撻伐」,我百思不解。這種論調和有人指明志的國家破壞大馬形像,不尊敬國歌,沒有甚 麼不同。第三單元的創作歌曲有兩句和中化有關,第一句指丘老師「跟我同同班從中化一B發瘋到中化中學」,第二句指丘老師「拿著中化文憑,以為很有用,但是 KL的老板都喜歡對他說BALIK KAMPUNG」。這兩句到底有甚麼了不起,以致有人說他破壞母校形像?中化形像如此不堪一擊乎?至於所謂的「大加撻伐」,就更莫名其妙了。如果有人拍犯罪片,來大馬取景,難道也是破壞大馬形像?

第二點,有關粗俗、淫猥。

這一點是指丘老師教英文的方法,不雅的手勢,還有粗口,甚至叫床聲都有。這,的確是粗俗。但問題是明志並沒有推崇這些粗俗,這根本不是該短片的主旨,並非該短片的主軸與要旨,只是評論人思考鏡頭的取角,恐怕不過反映他們對性的敏感與措手不及而已。不幸的是,這種對性的敏感與焦慮結果像旋風席捲一切,把第三單元的創作隨之摧枯拉朽,使明志的整體創作在一剎那支離破碎。

第三單元可以解讀為對丘老師的批評,明志不只批評丘老師的英文爛,他也批評丘老師的淫穢猥褻,最後有一幕鏡頭似乎還把丘老師五花大綁,在他頭上潑水,還用布條綁住他的口,要他DIAM─DIAM。

但遺憾的是,許多評論人竟然以為明志在宣傳丘老師的淫穢猥褻的英文教學法,完全漠視明志對丘老師的批判。

第三點,有關我國教育制度,甚至華教獨中的批判。

如果沒有仔細聽第三單元的歌曲,把每一歌詞都弄懂,我不會奇怪有人批評明志挑軟的吃,指他不敢批判政府。明志不只批判政府的教育制度與不公平政策,甚至連華教也一併罵了。我們可以不認同明志的批評,甚至認為他言過其實,但指他「挑軟的吃」卻是再荒謬也沒有。

有一些讀者和評論人投書批評明志指獨中生英文不好,言過其實,然後再舉自己或別人獨中畢業後留學國外,結論是英文好不好完全看自己。這種言論基本上是沒有錯的。但明志的創作是要表達邊緣人的心聲,即英文不好馬來文不行的獨中生,有者留台留中回來後連到銀行填一張表格都有問題的獨中生,這些人的心聲是甚麼,我想也是教育工作者必須反省思考的。

那 些英文強馬來文好的獨中生,那些獨中畢業後留學歐美,之後成就非凡的獨中生,到底是多數還是個案?這是我們不能不思考的問題。黃明志不是學者,他的饒舌歌 不是學術論文或研究報告,他反映的是邊緣人的心聲,邊緣的聲音本來就沒有甚麼權威重量,把它當權威論文來讀,再指它偏激偏頗,完全就是中心對邊緣有意無意 的輕視與傲慢的扭曲。

陳寶卿的〈黃明志又出名了〉其中一句可圈可點,一針見血勾勒出這次風波的其中原因「〈我愛我的國家〉短片去年在社會上掀起巨浪,儘管有些鏡頭有爭議性,但因為說出了族群壓抑心中數十年的話,尚能受到認同,受到族群的支持。」明志,你知道為何這次「惹禍」嗎?不是因為有爭論性鏡頭或對白,上次短片也有,但這次你說出的只是邊緣人的心聲,不是大多數人的心聲,而邊緣人缺乏支持你的力量,否則也不叫邊緣人了。許多人是自私的﹐如果你說的是大多數人的心聲﹐偏激一點許多人都可以接受﹐如果與大多數人無關﹐偏激一點就可以大作文章。人性的自私,是你這次的「不幸」!

結論:

限於篇幅,本文最後想說的是,在一個缺乏自由意識與還未充份開放的社會,性到底還是一個令人焦慮的禁忌。我不是說在自由與開放的社會﹐什麼和性有關的事都沒有問題﹐我也不是指明志借「性」發揮的表現手法十分可取,這都不是我的立場也非本文論述主旨。我要說的是, 在我們的社會, 性可以令許多人,包括評論人心志紛亂,思考失焦,甚至恐怕把批評對像的短片仔細看過至少一遍的耐心、冷靜和理性,也徹底消滅!離開自由與開放,冷靜與理性,我們還有好長的一段路走。

http://www.kwongwah.com.my/news/2008/12/07/37.html

注:每个人当然有批评的自由,但是一篇批评也有高素质和差劲之分,绝不是一线之差,更重要的是真理是经得住考验,不是你说他是真理,他就是真理,也不是你说他不是真理,他就不是真理。本人喜欢欧阳文风的这篇评论,就让时间来考验真理吧!别的地方没刊的话,我愿意转载!